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是当前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同样也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势必为提振内需注入强劲动力,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以人为核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传统城镇化不同,新型城镇化体现出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市民化为首的鲜明特征。新型城镇化逐步缩小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的发展差距,加快配套完善新城新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力提升城镇常住人口的生活质量水平,为长期在城镇工作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争取与本地市民的同等权益,促进城乡流动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的着力点由“量”向“质”转变。不同于以往简单地追求城市人口规模扩张,新型城镇化强调缩小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鸿沟,实现户籍转变带来的高质量市民权益;不同于以往仅依靠中心城市带动城镇规模粗放式扩张,新型城镇化强调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实现城镇优质布局;不同于以往粗放式用地用能,新型城镇化强调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之路,紧紧锚定我国“双碳”战略目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指出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以市民化为抓手,让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地区“留得住”“过得好”,是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要义所在。
双向释放内需潜力
新型城镇化通过联动激活消费端与投资端,双向释放内需潜力,是培育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扩大有效需求的关键举措和必然选择。
新型城镇化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倍增器”。新型城镇化通过集聚产业、人口等资源要素,充分发挥集聚、规模和辐射效应,可以有效释放区域消费潜力。新发展阶段,我国城乡差距依旧存在,城镇人口在基本生活消费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上的消费支出都较农村人口高,而伴随着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过程中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实现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必将释放出巨大的消费潜力。
新型城镇化以市民化为切入点,随之带来居民消费理念、就业质量、收入水平以及生活不确定性等多维转变,对居民消费产生有力拉动作用。具体而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使其消费观念和习惯与城镇居民趋同,实现消费理念升级与结构优化,促进其消费水平提升。新型城镇化可以产生有竞争力的就业岗位,带动高质量就业,不断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并改善收入分配结构,为居民消费扩大奠定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新型城镇化在收入分配、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居民提供稳定预期,大大降低其为疾病、意外等风险进行的预防性储蓄,有效释放消费潜力。
新型城镇化是拉动有效投资的“加速器”。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善城市硬件基础设施,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同时,也提供了广阔的投资空间。例如,新型城镇化有序实施“三区一村”更新改造,不断健全公交地铁站点线网与停车设施体系,推进管网更新改造和地下管廊建设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并有效构建防灾减灾、防洪排涝、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施体系等,全面提升城市“硬实力”。这些基础设施的完善都伴随着一定规模的投资需求。
此外,新型城镇化聚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有助于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软设施”,还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潜力。具体来说,新型城镇化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增加养老、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有效满足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安家的实际需求。上述举措在提升城镇居民尤其是农业转移人口生活质量与获得感的同时,创造出巨大的投资需求,有力推动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让新型城镇化有效激活国内需求,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质为关键、以改革为抓手,加强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以体制机制配套改革持续释放发展新动能。
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致力促进社会公平,引领共同富裕发展方向。通过促进包括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全部常住人口,让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缓解居民生活不确定性,有效激活居民消费潜力,满足广大群众尤其是新市民群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立足新发展阶段,提质增效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时代主题。与此同时,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也是着力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应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联动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与动力变革,以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打造城市功能全面改善、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城市治理科学高效、城乡发展深度融合、市民权益惠及全体常住人口的城镇化新格局。
有效破除制约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是推动新型城镇化释放内需潜力的根本落脚点。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逐步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社会权益。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多元可持续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优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根据项目属性和收益合理谋划投融资方案,积极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城镇建设投入运营机制。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