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学理论
2024年12月16日 10: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2月16日第3036期 作者:查建国 陈炼

  12月8日,华东师范大学主办的“教育法治与中国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暨教育法学青年学者论坛在沪召开。

  教育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法治建设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建构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中国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时代命题,我们要明确教育法治和教育法学的重要性。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翟刚学表示,中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系统,建立高质量教育法治体系至关重要,学术界要积极参与教育法学研究和教育法典编纂研究。

  “智能时代教育法学学科建设须适应知识创新的新趋势。”首都师范大学资深教授劳凯声提出,未来,学科重点将转向构建以知识创新平台为核心的教育法律体系,以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编委会主任袁振国认为,建构中国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须立足教育实践而非抽象理论。教育法的核心在于公平和公正,而教育政策需确定工作重点,以推动教育发展,特别是要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要考量。

  要结合中国国情及教育实践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学理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表示,地方立法应为全国教育立法的完善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基础,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能有效促进教育法学研究,提升教育法学理论水平,同时促使地方立法与教育实践之间形成互动机制。

  与会学者认为,建构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提升中国教育法治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创新教育法学理论,促进中国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扎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崔博涵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