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践为导向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2024年10月18日 09: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0月18日第2995期 作者:记者王广禄

  本报讯 (记者王广禄)10月14日,“以实践为导向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创新”研讨会在江苏南京举行。与会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总结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和新机制。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贲国栋表示,学校注重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在培养机制上,始终坚持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培养机制;在专业建设上,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积极培养社会紧缺人才;在平台建设上,与实务部门合作,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未来,要进一步发挥学科优势,聚焦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等重大前沿问题,培养卓越拔尖的涉外法治人才,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和咨政报告,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和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方案。

  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对提升中国教育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树兵强调,培养新时代人才要打破传统、常规和惯例,注重模式和机制创新。实践中,江苏注重统筹布局,建设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基地;注重创新机制,推进交叉融合,推动高校加强法治学科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路径创新;注重跨界合作,强化部门协同,推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培养知行合一的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习、实践一体化培育;加强与涉外法治实务部门开展实质性合作、协作、协同,在实习、就业环节精准对接,提升学生的涉外法治实践能力;注重国际交流合作,以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等方式积极拓展国际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渠道。

  会上,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南京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正式启动。

  会议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办。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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