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第七届全国党内法治高端论坛在山东威海举行。与会学者围绕“新征程依规治党理论与实践创新”议题,以会上发布的“2023年度党内法治十大事件”为切入点,聚焦党内法治的一系列实践探索、制度创新和理论突破,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学理性阐释、学科化建构。
依规治党制度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规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坚持把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的科学创新论断。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章志远从政治性、体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四个方面对这一重要论断作出解读。武汉大学副校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周叶中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学理性阐述需要从政理、法理和道理三个层面进行理论思考,提炼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精神内核,并按照其内在有机联系和逻辑结构进行体系化建构,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探索。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依规治党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加强以法治思维方式推进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作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新的战略部署。上海政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刘长秋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推动依规治党方面建立了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体系;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作为引领,强调党内法规的切实执行;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提升了依规治党的治理效能;强化依规治党的理论研究,助力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山东大学(威海)党工委书记仇道滨提出,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3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标志党内法治事业又迈出重要一步。在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伍华军看来,该项规划为下一个五年党内法规体系布局优化提供了“全景图”,为党内法规体系内容完善提供了“催化剂”,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进程提供了“指南针”。此外,中共中央还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东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刘练军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兜底作用,此次后,其适用空间进一步加大,规范性随着修订而不断加强。
建构科学完整的依规治党理论
过去的一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进一步指导党内法治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工作。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赵永红认为,党内法规研究可以发挥跨学科优势,在做好阐释性研究、对策性研究和规范性研究的基础上,更多借鉴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开展实证研究,在中国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逻辑和经验基础上提炼概念、范畴与命题,形成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的党内法规学科发展。
复旦大学党建研究院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刘红凛从政党规范体系视角探讨依规治党,他提出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范体系为基础,厘清政党法律规范体系、政党内部规范体系、政党社会规范体系之运用场域与内容要求的不同;在党的建设整体布局中定位依规治党、科学界定依规治党功能,把党的制度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项内容之中加以理解。
在山东大学党内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肖金明看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是科学系统、逻辑严密、有机统一的整体,在提出党的建设总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开辟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提供了根本思想遵循。肖金明认为,学界目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学理性阐释、学科化建构,形成了依规治党实践探索、制度创新和理论突破三维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其中基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原创独创性、标志标识性、开放开拓性概念范畴、命题论断的学术凝练和系统集成,可以为建构科学完整的依规治党理论,尤其是形成依规治党学理体系奠定学术基础。
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党内法治研究中心和山东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等机构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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