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驱动征信体系高质量发展
2021年10月27日 09: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0月27日总第2274期 作者:陈钦

  区块链本身具有开源可编程、防篡改性、分布式存储、准匿名性、安全可信等技术优势,将其应用于征信领域,能够实现较低成本和较高效率的征信体系信息共享。根据目前征信体系的实际问题,可以开发出应用广泛且具有潜在价值的区块链+征信的解决方案,切实推动征信体系高质量发展。

  健全区块链+征信的法律体系

  虽然我国在区块链+征信的立法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但是鉴于区块链在征信体系方面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完善区块链+征信的法律体系将会推动其进一步走向正规。

  第一,健全与区块链相关的信息技术领域立法。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区块链作为一种新技术,需要法律的不断规制。随着区块链技术的逐渐推广,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需要跟进,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与区块链相关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领域立法,使其更有力地驱动征信体系高质量发展。

  第二,适时出台与区块链+征信相关的规章制度。国家虽然相继出台了有关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配套法规,在维护征信体系安全方面和规范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都具有深远意义,但是有关征信体系和区块链的法律法规是相互分离的。伴随着其不断的融合,需要制定更加细致的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引导征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及时制定区块链+征信应用新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管辖范围、证据认定、审理方式、诉讼规则等方面指引着互联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的全流程。其中,规定了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其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如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证明其可靠性,或是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证明其真实性。新规则在证据认定环节方面高度评价了区块链存证发挥的重要作用,明确将区块链技术列为可信赖的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凸显了区块链技术在促使证据被互联网法院认可过程中的重要性。虽然政府发布了区块链数据格式规范等资料,先行探索了区块链领域标准化及相关规范,但是随着区块链+征信的深入推进,需要及时出台区块链+征信应用新规则。

  强化区块链+征信的监管手段

  尽管区块链在发展进程中显露出较强优势,但依旧存在不正规操作和未可知的风险。这就要求区块链不停改进更新,从而减少因征信体系改进所带来的风险。在监管政策和技术功能上,传统的监督管理较为关注征信机构内控制度、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随着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化数据分析技术相结合,这种监管手段已经日显不足。因而,应尽早制定并出台相关的征信体系业务规则,实现对征信机构及征信业务的明确界定,并针对现有监管手段进行智能技术化改革,以推动征信体系高质量发展。这将有效防范信息主体权益被侵犯的风险。

  目前形势之下,必须创新监管技术,充分运用区块链技术对目标行业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以链治链”。早期征信体系的法律规章制度无法实现针对以区块链技术为主要代表的去中心化技术的革新,对链上监管治理存在疏漏,这给区块链+征信发展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需加强科学技术改革创新,形成区块链点对点的监督。将高端化的智能科学技术应用到征信体系监管中,使先前人为监管体系向智能化监管体系转变,以提升监管的时效性与精准性,提高区块链+征信发展的安全性,以便较快适应征信体系发展中的风险和挑战。

  推进区块链+征信技术研发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征信应用模式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从线下到线上”,它利用区块链技术连接各个中心数据库,从而实现信息分享。该模式的目标客户群是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等)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将它们产生的相关信息共享交换。其优势是对目前征信系统的软、硬件改造小、成本低,与征信行业现状贴合紧密,但也存在明显的缺点,信息交易后,信息提供者无法对其进行控制,缺少校验机制。由于信息源有限,无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另外一种是“从线上到线下”。它打破原有格局,重新建立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征信系统,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在此数据平台上的合作用户可以充分依据区块链中的信用信息,而不需要使用第三方的信用背书。其优势是重构整个征信系统,能够很好地解决现有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从线上到线下”应用模式是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征信的一种最为彻底的模式。但其也存在明显缺点,对现有征信系统推翻重建,是一项投资大、耗时长、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

  无论是“从线下到线上”的应用模式,还是“从线上到线下”的应用模式,都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首先,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围绕区块链+征信关键技术与应用来设立重点研究项目群或重大研究项目,并设立专项资金,促进区块链基础理论与核心技术研发。其次,需要坚持创新支持政策,鼓励区块链+征信技术创新研究和应用。为推动区块链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区块链+征信相关技术的研究,提出在区块链+征信领域统一的技术标准,这就需要构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征信发展生态体系。

  建立区块链+征信人才培养体系

  在新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要实现区块链技术驱动征信体系高质量发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驱动“政—校—企”多方联动的区块链+征信人才培养体系。

  第一,政府部门应该大力推动区块链+征信人才体系建设。新兴技术的兴起能够推动新型人才培养及引进的进程。驱动区块链+征信的高质量发展,急需具有编程能力、密码学算法能力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各地政府一方面可以通过便利的落户政策等手段来吸引市场紧缺型的区块链人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区块链人才教育规划等手段培养未来的区块链人才。

  第二,高校应该积极推动区块链+征信系统教育。在国外,众多名校均开设了区块链课程,根据数据分析显示,美国已经有50多所高校开设了区块链研修班。中国各大高校也相继开设了区块链课程,最早开设区块链课程的是中央财经大学。高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提高征信领域监管部门的业务能力,推动相关企业开展区块链技术普及和学习,培养多元化与市场化的区块链+征信人才,从而驱动征信体系向更高质量发展。

  第三,企业应该着力推动区块链+征信人才培养。一方面,这些区块链技术初创公司、企业征信机构、金融机构、高科技企业应加强与国外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汲取其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我国区块链技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另一方面,与高校共建区块链+征信联合实验室。通过区块链+征信联合实验室,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兴趣以及专业能力,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企业与高校合作,利用高校的学科优势,既可以共同解决前沿课题,又可以共同培养具有市场运作经验和科研能力的区块链+征信人才。

  总体而言,区块链技术基于去中心化、共识机制、开放自治、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点为互联网时代的征信体系提供了新的建设方案,发挥区块链的特性不仅有助于完善征信体系各方面的不足,而且能够催生征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传统征信体系与区块链赋能的征信体系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心化与去中心化之争,也可以说是考验我们在未能完全掌控一项新科技时的态度。在国家政策的不断倡导下,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征信体系进行全新的、完善的、健全的重构这一目标将逐步实现。我们应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完善区块链技术,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区块链+征信深度融合的创新模式,更好地驱动征信体系高质量发展进路。

  (作者单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财金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