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2020年06月17日 09: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17日总第1949期 作者:栗阳

  法治工作队伍是国家治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坚力量。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关系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关系着立法、执法、司法质效,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学教育体系、学科体系的构建,关系着法治人才的培养以及涉外工作法治化等方方面面。“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要靠人来实现,以国家治理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职业道德高尚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2020年2月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法治工作队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在国家各项事务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人选拔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岗位上来,选拔到律师、公证、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的岗位上来,选拔到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的岗位上来。坚持“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人才强国战略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运用和实践。法治工作队伍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二是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但要在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上下功夫,而且要注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目前,法治工作队伍中还有一些失德甚至不法的情况存在。因此,要坚持德法兼修。在修德方面,重点是增强法治工作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在修法方面,重点是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目标,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培育法治观念、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是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简称“三化”,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标准,也是法治工作队伍履职的重要保障。以“三化”标准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严格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从源头上保证法治工作人员质量,为“三化”奠定基础。其次,推进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的正规化。探索和完善符合法律职业特点的差别化管理模式,按照立法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律师法等法律要求,组建法治工作队伍,对法官、检察官依法进行员额制管理。再次,进行专业法学教育,培养专业法治精神。高素质法治工作者要具备专业的法学知识和坚定的法治信仰,奉行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现代法治理念,以专业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在正规化、专业化的基础上推进职业化。职业化要求法治工作人员有相同的准入标准、相同的法律知识体系以及相同的法治理念。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法律职业从业者之间的良性流动机制和法律职业保障体系。

  四是改革、创新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首先,要创新法治理论和法学学科体系。我国法治建设起步较晚,照抄照搬西方法治理论和法学学科体系,一度在法学研究和教学中占据主导。法学家和法学院校师生对国外法治成果要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结合中国历史和国情,探索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学科体系占领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阵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推动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其次,要改革法学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除了传统的法学专业课程,还要增加通识课、实践课的比重,特别是要把法律职业伦理课设置为必修课。重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方式改进教学方法。再次,要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机制。打破体制壁垒,完善交流互动,吸收专家型法官、检察官、律师进入法学专兼职教师队伍。最后,要探索和实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国际法学科体系,完善法律、外语、经贸等跨学科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同世界高水平法律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0年度基本科研费项目“深化自贸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20E5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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