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必将引导促进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真正推进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
建设法治政府,要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用明确的政府职责体系促进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是要形成完备的行政法律体系。完备的行政法律体系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要不断提高科学立法的能力和水平,用法律规定明确政府行政权力的范围和边界,以及对行政行为的评价依据、标准和方法,形成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刚性约束,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执法中的地方保护和执法行为部门化。二是要限制政府行政权力随意行使。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改变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围绕政府重要核心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促进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时严格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排除规则,严守权责清单规定的行政权力边界。深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随着我国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推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正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各级政府必须把诚信理念融入法治政府建设行为准则,在行政服务中优化群众办事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用诚信行动塑造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完善国家行政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要明晰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坚持事权、财权和责任相统一原则,中央政府层面在认真落实简政放权,削减大量非必要行政许可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事务性管理,着重宏观管理和制度设定。地方政府层面要科学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和政务服务部门,省级政府做好中央下放的部分重要领域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权,同时做好对市县政府及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市县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部门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提升队伍素质,强化直接面对企业和公民的行政执法职责。二是要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实现基层执法力量有机整合。要通过大幅减少市县行政执法队伍的种类、推行综合执法等方式,解决执法一线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推进从执法权的集中到执法相近领域部门的集中,实现相近领域行政执法机构的有效整合。三是要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探索新型政府管理模式和执法方式,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信息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流程,真正实现政府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四是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修订行政处罚法,制定明确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范围、途径、形式和程序等内容。执法中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避免行政执法中出现违法轻罚、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打击不力等现象发生。
建设法治政府,要加强对执法权的监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加强对执法权的监督,要发挥好国家监督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的联动作用。
一是加强人大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审议本级政府相关执法工作报告等方式,行使监督职能,发挥监督作用。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充分行使提案权,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促使政府相关责任单位真正做到依法执法。二是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的内部层级监督。政府行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就本级或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等开展内部监督。尤其是对在执法过程中公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强化纪检监察手段运用,严格矫正执法不规范等行为。三是加强司法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对执法机关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是否依法接收并立案侦查和人民法院审判结果是否公正进行监督。人民法院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和侵权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督促政府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四是加强社会公众的普遍监督。发挥以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为代表的社会监督作用,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形成外在压力,使政府权力行使保持克制,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建设法治政府,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在我们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0年度创新工程重点课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20A0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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