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克服现有劳动关系概念和认定规则的缺陷,应对平台用工兴起的规则需求,矫正司法实践存在的偏差,我国有必要通过立法对劳动关系概念及其认定方法进行规定。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依然是从属性,核心是人格从属性。从属性可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三个角度加以考察,但三个从属性互有交叉,并非泾渭分明。劳动关系概念及其认定的规则体系建构应充分考虑数字时代的特点,规范表达应包含立法和行政意见或司法解释等不同层面的多种形式,在规则的确定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之间寻求平衡。在规则建构中应积极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并充分利用本土已有规则和实务资源。在劳动关系认定上,应把握从属性的合理程度,并对劳动者是否具有劳动自主性进行实质判断。
关键词:劳动关系 劳动者 平台用工 从属性
作者谢增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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