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眼中的生死与鬼神
2024年02月07日 10: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2月7日第2832期 作者:陈绪波

  魂、魄观念是先秦儒家对于生死的最基本认识。按照古人的解释,人呼入呼出的气叫作魂,耳聪目明叫作魄。由于魂所具有的这种气多具有神秘性,故后人往往称之为神魂;魄所具有的耳聪目明等感官功能则多与人的身体相关,故后人往往称之为体魄。神魂与体魄,也就是我们当下所讲的精神与肉体。人活着的时候,魂、魄具在,将死之时,魂气离开身体,人就进入了死亡状态。招魂也就是希望死者能够复生,如果不能,人就是真的死掉了。

  生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孔子多言生,却很少谈论死亡与鬼神。《论语·先进》:“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之于生、死更加重视生,故而《论语》中更多论及生者之事,却很少谈论死亡与鬼神。孔子并非不知死,他认为,如果过于强调死亡,恐怕人们会过多重视死亡而轻视当下。实际上,孔子是既重视生也重视死的。

  《论语·为政》中有“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说法,即是对死者仍要像生前一样以礼相待,要表现出对死者的孝敬之情。儒家注重礼,并将礼的范围从生延续到死,生要“事之以礼”,死要“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因此,先秦儒家又根据“孝”的内容制定了死者与鬼神之礼——丧礼与祭礼。

  《论语·为政》云:“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于生者之孝,既要“能养”,还要“敬”。对死者而言也是如此,“能养”多是指对死者的体魄而言,“敬”则是指对神魂、精神而言。古人认为生人有魂有魄,事死即是对死者之神魂与体魄的侍奉,也就是对事生“能养”与“敬”的延续。丧礼是生人之礼的延续,强调“事死如事生”,所以整个丧礼也是围绕死者的神魂与体魄进行的。从整个下葬仪式来看,死者的下葬过程更像是生人的一次出行,不同的是死者离开之后将不会再像生者一样归来。人死之后,体魄归葬于土,神魂则由亲人迎回,在庙中以时祭祀。至此,死者的体魄、神魂都有了归处。

  人死之后,由魂魄变成了鬼神。《周礼》将整个礼仪分为吉、凶、宾、军、嘉五礼,天神、人鬼、地祇属于吉礼,这种划分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孔子不言“怪力乱神”,如果我们从《论语》所论述的整个内容来看,孔子所不言的鬼神之事应该多与天神、地祇相关。对于人鬼或者先祖之祭祀,《论语》涉及的内容则非常多。由此可见,在天神、人鬼、地祇三类中,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更重视的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更为密切的人鬼。对于人鬼需要“祭之以礼”,这仍是对生人之礼的延续,也是对“孝”的延续。

  丧礼、祭祀之礼既是生人之礼的延续,也是对生人之礼的模仿。礼尚往来,强调主、宾间的礼仪互动。然人鬼殊途,人是实在的个体,鬼神则是一种虚无的存在。人该如何通过祭祀来完成这种表达“孝”的礼仪呢?若祭祀之礼中只有无形无象之鬼神,那么祭祀仪式便与奠祭无异了,其间所包含的丰富的礼义将无法呈现出来。为了实现生人与鬼神间的礼仪互动,则需要将虚无的鬼神实体化,为之寻找一个代替先祖受祭的对象,这便是“尸”。尸就是代替先祖受祭之人。这样一来,先祖的形象具体化了。如此,先祖再一次借“尸”还魂,完成了魂、魄的聚合,尸代表先祖接受主人的祭祀,与祭主进行频繁、丰富的礼仪互动。

  尸从身份上来说,是代替先祖受祭,因此具有鬼神的属性。人鬼殊途,从这个角度来讲,尸不可以与生人直接交流互动;从来源上来说,尸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可能与鬼神直接交流互动。但是,这种非神非人的特殊存在,却使得它具备了沟通人与鬼神的可能。这种可能需要一个特殊的媒介,这个媒介便是“祝”。祝在祭祀先祖的整个礼仪中,自始至终都起着与神沟通、导引主人祭祀的重要作用。如果没有祝的存在,祭祀仪式是不可能正常进行的。尸作为神主,再一次完成了魂、魄的聚合;祝作为一种特殊的媒介,则沟通了鬼神与现实世界。尸与祝的存在,是整个祭祀活动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先祖祭祀活动表现出的最直接的人文意义就是“孝”,但是如果从先秦儒家所构建的整个思想体系来说,它还具有更加深刻、广阔的社会政治意义。《孝经·三才章》云:“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本为家庭中的道德观念,但经过先秦儒家学者的阐发,又具有了普遍的社会意义。

  先秦儒家所构建的生死、鬼神世界,虽然只是生人世界的一个映像,但是仍然能够对生人世界产生影响。例如,对于神灵的至诚祭祀会得到其庇佑与福报。《郊特牲》云:“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周礼·春官》云:“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对于国家而言,天子通过对天神、地祇、人鬼等的祭祀活动,也可以获得上天的赐福,保佑国家的安定。

  吴飞教授曾说:“鬼神世界是从自己的性命出发,对天地秩序的想象。”这种“想象”的原型则是人们生活的现实世界。人鬼祭祀是儒家礼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的祭祀对象虽然是鬼神,但是它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则直指“人道”。祭祀礼仪的出现,使得生人世界与鬼神世界的沟通成为可能,尸与祝的存在又使得这种可能成为现实。随着先秦儒家对“孝”义的不断阐释,孝成为需要人们普遍遵守的社会法则;先祖祭祀活动的开展,使得“孝”的观念在鬼神世界中再一次得到了实现。先秦儒家对于生死、鬼神世界的构建,再一次印证了儒家伦理思想存在的正当性,更加强化了儒家伦理思想在现实世界的影响与作用。

  (作者系重庆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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