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据美国怀俄明大学官网近日报道,该校商学院经济学教授陶德·切里(Todd L. Cherry)等人表示,环境监管机构需要开展更多科学实验,才能为政策制定提供更有效的参考信息,从而提升政策效力。
正式实验(Formal Experimentation)是科学的基石。正确把握因果关系是制定有效环境政策和环保项目的核心。然而,切里等人发现,正式实验在环保项目中几乎不存在。环境科学家和环保从业者一般倾向于通过实地经验、案例研究和项目的回顾性评估来收集对政策拟定有用的信息。但这些研究活动的初衷并不是探究使政策对真实的环境保护对象起作用的因果关系。在设计环保项目或政策时盲目依赖上述方法,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切里等人建议在环保项目中多开展正式实验,以增强因果推理。所谓“正式实验”,就是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作出空间或时间上的调整,对其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并阐明机制。举例来说,很多环保机构都想让相关产业更全面地遵守环保法规,与其实施“一刀切”的审计方案,不如在各产业中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案,对比不同产业反馈情况。切里等人相信,有意改变执行环境政策的方法,有助于项目管理者辨识出让方案更有效的特征。
诚然,环境科学家每年都要参与数千次非正式实验,例如试点项目。但是,它们既不能侦测到当前环保项目的隐含假设,也不是为了提高项目效能而专门设计的。环保项目缺乏正式实验的部分原因源于环境政策的历史。相对于卫生健康、扶贫和教育等领域的社会政策,环境政策的发展历程较短,采用创新方法收集科学证据也较晚。除此之外,有效的环保项目为社会增添的福祉不像其他社会政策那样明显,因项目无效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同样也不显著。这就使得环境科学家在证实环保方案的有效性上并没有承受什么压力。此外,在实施环保项目上起主导作用的人通常是律师、工程师、自然科学家。与健康科学家、行为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不同,他们对基于真实操作情境的实验设计原则的把握不够深入,因此对政策和项目可能引发的复杂人类反应缺乏预见性。
在过去30年中,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和美国农业部在环保项目中加入正式实验的次数不足六次。欧洲各国政府实施的所有环保计划只包含一个正式实验的例子。在非政府组织和多边环境机构中,正式实验几乎不存在。尽管环境科学家和环保从业者对于开展正式实验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持不同观点,但两方都承认,正式实验次数大约为零并不是提高环境政策效力的最优选。在切里等人看来,与其进行大范围的环境政策变革,而后再评估它的结果,不如要求机构和组织在作决策之前就拿出科学证据。政府应当推出正式实验的激励措施或者调整规范制度,来强化环境保护领域的实验文化。
(刘雨微/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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