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生命政治学意蕴
2020年04月28日 01: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4月28日总第1916期 作者:韩璞庚 马中英

  政治是生命自人类社会发生阶级分化以来的最高表现,人生命的存在样态是政治治理的呈展。自政治国家产生以来,生命与政治的关联便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变迁中。生命政治学是关于生命的存在、发展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思想与理论体系,不仅关注权力秩序对人生命的制约与操控,更将权力秩序对人生命权益的维护作为研究对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党和政府始终将保障人的生命权与健康权作为首要原则,彰显了对人生命的高度关怀,以及权力秩序对人生命权益的维护与保障。疫情防控的实践过程中蕴含着生命政治学的理论支撑与智慧启迪,需要我们格外关注。
 
  国家治理与人的生命存在、发展权益
  
  在应对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最及时、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地保障人的生命权与健康权,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理性应对与战略定力,更凸显了国家治理与人生命存在、发展权益的生命政治意蕴。在生命政治学的视域中,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保障是评价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首要标准。

  第一,从“常规防控”到“紧急防控”,党和政府采取最有力的治理措施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全国上下稳定的社会秩序、卓有成效的医治效果也都得益于党的统一领导与指挥。第二,从“紧急防控”到“精准隔离”,党和政府采取最有效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利。科学统计,分类隔离。我们不仅实现了全国上下14亿人口的精准隔离,而且实现了社会整体秩序的稳定。第三,从“精准隔离”到“公开透明”,党和政府采取最负责任的行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真实准确的疫情信息是有效实施自我隔离的一个重要前提。疫情发展真实信息的公开透明,便是基于对公民生命权与健康权的尊重。第四,从“公开透明”到“网格化管理”,党和政府运用最高效的防控手段保障公民的生命权益。在严格隔离的状态下,网格化管理是最高效的防控手段。通过大数据可以准确定位人的活动轨迹,可以全面获取每个人的健康信息,可以全面分析疫情的发展情况,可以召开实时网络研讨会议。这就为科学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治理手段。
  
  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与生命政治学的内在关切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前,“中国之治”展现出的最有力、最负责、最高效的治理措施,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人生命权利的维护与保障。与此同时,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权利的关注和保障,也要求我们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的效能。这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生命政治学的意义所在、价值所在、关切所在。

  一是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从“常规防控”到“紧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对我国尽快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应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在应急工作中提升对医疗队伍、医疗设施和储备物资的调动能力,以最及时的行动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民健康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保障公民生命安全。二是科学理性认识并防范病毒。在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刻,社会出现恐慌情绪在所难免,理性认识疫情、科学恰当应对,在公众间筑起坚实的心理防线就显得格外重要。三是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为实现精准隔离,我国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疫情防控,如开发健康码小程序,及时获取返乡人员的身份、行动轨迹、接触空间范围等信息,这是确保传染源及时被阻断的必要措施。特殊时期,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不容松懈,守好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防线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内在要求。
  
  以“中国之治”解答生命政治学“现实之问”
  
  此次抗击疫情阻击战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制度是维护人生命权与健康权的根本保障。疫情防控下,以“中国之治”解答生命政治学“现实之问”,其关键在于不断完善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供给。

  第一,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为人的生命权益提供制度保障。现阶段,我国已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突发性事件总会暴露出一些新的特征与新的趋势。所以,需要对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法律规范进行相应的更新和完善。第二,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减少生物对人生命安全的威胁。目前,国家不仅已着手再次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也将加快出台生物安全法。第三,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制度支持。国家处理任何事件一定要有法可依,在遭遇事关人民生命安危的紧急事件时,应急法制是人生命权的重要保障。立法机关可以授权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应急的法律与规章,有利于高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恢复社会秩序,为保障人的生命权利提供法律支持。第四,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保障公民信息安全。在疫情防控中,相关部门虽然通过大数据实现了精准化的服务与监测,但是由于少数人的不法行为,也曾造成部分武汉返乡人员以及确诊患者的详细个人信息泄露,这也是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社会文明程度越高,个体越有服务于共同体秩序的自觉,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依赖的是法律制度的完善。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此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争,再一次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坚实的制度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特殊状态”下如此,“常规状态”下亦如此。在与突如其来的疫情斗争的过程中,我们所关注的国家治理问题,同样也是生命政治学关注的问题域。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我们从来不缺乏生命政治的实践,缺乏的是生命政治学的理论自觉。正由于此,对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而言,把学术理论的触角深深地扎入波澜壮阔的实践中,从而把握疫情防控的生命政治学意蕴,就具有了不同凡响的理论和现实双重意义。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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