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研究晚清教育改革,较为重视科举改废与兴办学堂的历史地位,对书院改制的研究则相对缺乏,但近代中国教育转型是从书院开始的,新式书院的引入与书院的内部改造打开了传统教育的一道缺口。书院改制是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进行的变革,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下达的强制性执行政令。但面对清政府改书院为学堂的“一刀切”政策,江苏产生了多种不同的施行方案,并在地方主政者的支持下共存了很长一段时间。江苏作为晚清经济发达的省份,走在了改革书院与传统教育的前列。
第一,甲午战争前开始创办新式书院。近代以来,中国传统书院的发展面临着严重的危机。一方面,书院教育沦为科举考试的附庸,难培养出经世致用之才,养成了士子追名逐利之风。另一方面,西学的传入对传统书院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使得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改革书院与引进西学的重要性,试图改革书院,培养符合时代所需的有用人才。
江苏不仅书院众多,而且位于东部沿海开放地区,在中西文化的激烈碰撞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和影响。时人对江苏传统书院的弊端常有抨击,如薛时雨批评惜阴书院:“汲汲以词章训诂为诸生导,一若非当世之亟者……一于科举速化之术,而不知通经学古,士亦日汩于禄利,无以广己而造于大。”与此同时,江苏较早地开放了通商口岸,西人在江苏创办了一些教会书院与新式学堂。这些新式教育机构促进了江苏社会要求改革书院的呼声。
洋务运动兴起后,江苏部分开明官绅开始尝试自行创办新式书院,想要扭转传统书院因循守旧的不利局面。其中较为知名的有丁日昌创办的龙门书院,徐寿、傅兰雅等人创办的格致书院等。他们创办的新式书院类型不同,如求志书院仍采用传统书院考课制度,但效仿北宋大儒胡瑗所创的分斋教学法,定经学、史学、算学、掌故、舆地与词章六门,讲求学以致用与培养实用人才。格致书院则为中西合办书院,开设了大量的西学课程,传播西方自然科学知识与培养技术型人才,接近于近代新式学堂的培养模式。
在传统旧学笼罩的晚清,从书院内部进行自我改造困难重重。江苏开明官绅通过另辟新式书院兼课中西,是为中国书院改制之先声。江苏早期创办的新式书院大都由洋务官员牵头或提倡,呈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特点,为其后的传统教育变革奠定了基调。
第二,戊戌时期传统书院课程改革向改办学堂演变。甲午战争的失败给国人以深刻的刺激与警醒,朝野上下的有识之士看到日本通过学习西方实现了自强,积极呼吁变革教育。康有为、刑部左侍郎李端棻、顺天府尹胡燏棻等人相继提出了整顿书院与变通书院章程的建议,以实现培养新式人才的目的。清政府基本采纳了他们的建议,通行各省参酌办理。
江苏闻风而动,两江总督刘坤一特邀张謇商讨传统书院改章之事。两人虽都主张改革传统书院课程,但在引入西学的程度上产生了分歧,张謇提议江宁四大传统书院(凤池、尊经、钟山、惜阴)仍以中学为重,只需增加时务课程即可。刘坤一则较为推崇湖南书院改章办法。湖南巡抚陈宝箴主持湖南书院改革采用的是课程分科办法,添设了算学、舆地、格致等实用课程,主要沿着新式书院分斋授课与增设西学课程的思路,刘坤一希望效仿此法实现江苏传统教育向新式教育的过渡。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十五日,康有为奏陈《请饬各省改书院淫祠为学堂折》,认为书院当废,阻断了书院通过内部改革实现与新式教育接轨的可能。但作为改科举与兴学堂的配套措施,以书院改办学堂可以为新式教育发展扫清障碍,所以光绪皇帝采纳了此建议,于五月二十二日颁布了各地改书院为学堂的上谕。
接到清政府谕令后,江苏加紧筹划本省的书院改办学堂事宜。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十一日,江苏学政瞿鸿禨奏请清政府将南菁书院改作高等学堂,选聘学贯中西的本地士绅担任总教习,并以沙田试办农学。作为江苏传统书院的代表,南菁书院的改办加速了江苏传统书院的解体与向学堂的转化。
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刘坤一在奏陈《创立江省郡县学堂折》中提出了宁属书院改学堂的办法:江宁省城书院一律改为府县各级学堂。其他各府州县书院,限令地方官于一年内完成书院改办学堂任务。可见,江苏主要将江宁省城书院先行改办学堂,改办的进度比较迅速。而外府州县书院则相对迟滞,在戊戌变法期间未能及时改办。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各府州县不如省城风气开放,地方守旧力量更加强势而阻力横生,书院的管理者对推行改革事务也缺乏积极性;二是此时刘坤一对废除书院的态度有所保留,更倾向于在传统书院内部进行逐步改革的稳妥办法。
第三,戊戌政变后江苏书院改办学堂的曲折过程。戊戌政变后,江苏书院改办学堂的进程受挫。礼部奏请恢复书院旧制与停罢学堂,慈禧太后认为书院与学堂名异实同,肯定了书院的课程改革及对实学的崇尚。为了维护江苏新式教育发展成果,十月初三,刘坤一专门上奏了《书院学堂并行以广造就折》,通过对书院与学堂的名实关系探讨,揭示了二者并非新旧截然对立的关系,本质上都在追求实学教育与培养有用人才。面对清政府保守势力的强烈抵制,刘坤一接受了恢复书院旧制与酌改课程的现状,以此来换取部分学堂的发展生机。
只是此番妥协让步并未能实现继续发展学堂的目的。光绪二十五年江南高等学堂新任总办蒯光典打算扩建学堂,为此筹集了10万两备用经费。清政府派刚毅前来江苏巡查筹款时,竟将南京藩库银两“悉数提出”。刚毅存心诋毁与打压新式学堂,江苏高层迫不得已将江南高等学堂改为格致书院。江南高等学堂是戊戌变法期间江苏兴学的重要成果,同样面临着被裁撤的艰难处境。在此情境下,江南高等学堂名义上改作书院,实则开设了英文、数学、物理、化学课程,以及续聘外籍教习、采用学堂管理模式。其他如南菁高等学堂,虽有幸避免规复书院,却徒留学堂名号,“内容仍属书院之旧,农学之议亦罢”。
戊戌政变对江苏教育改革造成了很大冲击,制约了地方新式教育的发展进程。不过,得益于书院与学堂名实论的运用,江苏书院课程改革与学堂创办还在缓慢前行,为清末新政废书院、改科举与兴学堂的全面变革做了准备。
第四,清末新政对书院改办学堂的恢复。庚子事变后,清政府决定推行新政,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二,再次颁布了改书院为学堂的上谕,要求各省府州县书院分别改办大中小学堂,恢复了戊戌变法时期书院改制的相关政策。
鉴于朝堂上书院与学堂的名实之争始终难有定论,刘坤一在《变通政治筹议先务四条折》中就二者关系重新作了阐释:“惟成事必先正名,三代皆名学校……今日书院积习过深,假借姓名,希图膏奖,不守规矩,动滋事端,必须正其名曰学,乃可鼓舞人心,涤除习气。如谓学堂之名不古,似可即名曰各种学校,既合古制,且亦名实相符。”这便将关于书院与学堂名实关系的探讨转向援引古制为学堂正名,为恢复书院改办学堂提供了合法依据,从而消除了朝廷推广新式学堂的顾虑。
面对各省观望延宕的态度,十月十五日,清政府再次下达谕令催促各省速办学堂,并以袁世凯奏办的山东学堂试办章程通行各省。在全国教育变革的趋势下,江苏也全面恢复书院改制政策,迈出了废除地方书院的关键步伐。
综上所述,清末江苏书院改制最早是从创办新式书院开始的。新式书院引入西学课程,开风气之先。在维新派的提议下,清政府将改书院推向废书院的层面,江苏方面谨慎应对,改办了部分书院。面对戊戌变法的失败,为维护已经取得的兴学成果,江苏方面退而改办学堂为书院,借书院之名行学堂之实,也并未彻底中断书院课程改革进程,从而为其后的教育改革奠定了基础。清末新政开始后,清政府全面恢复书院改制政策,要求所有书院一律改办学堂,江苏也加入全国废除书院制度的大流。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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