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关于知识和学习的理论,建构主义在对科学的研究中经历了许多转向。其中,“社会转向”是一个重要方面。由此形成的社会建构主义学说,启发人们从社会化的角度理解现代科学。
建构主义的起源
从广义上看,建构主义是指19世纪和20世纪不同文化领域(特别是艺术领域),使用建构概念和建构方法进行创作的基本倾向。从狭义上看,建构主义则是指20世纪初随着数学基础危机而出现的重建数学基础和逻辑基础的努力。其中,建构逻辑和建构数学是这一努力的具体成果。
冯契在评析“建构主义”一词时提到了爱尔兰根学派(Erlanger Schule)和康斯坦茨学派(Konstanzer Schule),他们对建构主义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前者提出了空间图形理论和建构逻辑的基本概念,并试图找出科学语言的语用学、语义学和句法学的基本框架,探索科学语言与生活语言的内在关联以及对象结构与陈述结构的先验基础。后者对前者的某些概念(如重构)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并推广到科学史、伦理学、教育学和一般科学理论中。
关于科学的建构主义,1955年起,皮亚杰(J. Piaget)从发生认识论的角度进行过考察。他基于心理学的视角,认为对科学的理解与心智的作用之间存在关联,并主张心智的“建构”。这是建构主义的代表性理论,人们称之为一般的建构主义,反映了认识客体的主动性,具有顺从、同化、内化和适应等心理机制。
建构主义的“社会转向”
心理学理论对科学建构的认识偏向主观性。为克服这一局限性,人们对科学建构的理解逐渐转向社会学理论。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伯格(P.Berger)和卢克曼(T. Luckmann)主张的实在的“社会建构”。他们在1967年出版的《现实的社会建构》(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一书中提到,实在和知识离不开某个社会语境,它们的关系需要通过该社会语境展开社会学分析,知识社会学就是对实在的社会建构进行分析。此外,斯图尔特(Richards Stewart)在1983年出版的《关于科学的哲学与社会学》(Philosophy and Sociology of Science)一书中强调,要从社会的角度研究科学。麦克马林(E. McMullin)在1992年出版的《科学的社会之维》(The Social Dimension of Science)一书中,从科学知识社会学立场收集和整理了许多从社会角度研究科学的文献。众多学派相继以“社会”的视角对科学的建构展开研究,显现出建构主义的“社会转向”。
概括而言,“社会”一词在之后对于科学的研究中具有以下几种表现。其一,以布鲁尔(D. Bloor)为代表的爱丁堡学派提出强纲领,主张以对称性原则为科学的形成作出社会分析。他们强调社会因素的作用,注重对科学共同体的社会结构及成员利益的考察。其二,以柯林斯(H. Collins)为代表的巴斯学派倡导对科学争论进行社会学分析。不同于爱丁堡学派对科学的宏观社会因素分析,他们关注微观的社会因素,重视研究专家小组之间的讨论协商和评判对科学的影响。其三,随着以实验室研究为代表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案例研究的出现,关于科学的宏观社会因素考察逐渐被取代。其中的代表性作品有巴黎学派拉图尔(B. Latour)和伍尔加(S. Woolgar)的《实验室生活》(Laboratory Life)、塞蒂娜(K. Cetina)的《知识的制造》(The Manufacture of Knowledge)等。他们的研究对实验室以外的宏观社会不太关注,而是对实验室内部的人类学考察感兴趣,主张个案研究。其四,在科学的社会维度考察中,特别值得人们关注的是拉图尔和卡隆(M. Callon)等人创始的行动者网络研究。在他们看来,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制造科学知识的同时,也在建构社会生活世界。
通过对科学活动的考察,我们看到了建构主义的“社会转向”已得到学界认可,即科学活动本身超出了科学共同体的小范围界限,在生产科学知识的同时也形成了一个由支持者和反对者共同组成的“社会”。这种“社会转向”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从而更好地探究科学的本质,并扩展建构主义的研究领域。由此,社会建构主义的概念得到了人们的普遍接受和认可。
社会建构主义彰显科学社会化
参照1999年出版的《剑桥哲学辞典》(Cambridge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关于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vism)的定义虽然有很多,但人们普遍持有的看法是,某些层面的知识产生于人类社会的制度和实践,或来自有关群体的社会协商与社会互动。从中可以看出,社会建构主义具有社会性和建构性相统一的特点,为人们认识科学的社会化提供了新视角。
社会化概念体现了现代哲学中不断延续和日益增长的潮流,涌现出许多从社会的角度研究科学的问题,关涉历史社会学、知识社会学、社会语言学、后现代主义等领域。戈林斯基(Jan Golinski)指出,虽然“社会的”一词常在规范建构主义中使用,但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情况是,就社会因素如何影响自然知识的生产问题,并没有得到更多的描述和分析。塞蒂娜曾对科学实验进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显示出科学实验的社会建构性特征,并认为科学就是科学家共同建构的结果。柯林斯(Randall Collins)提出了“赫塞网”(Hesse-net)和“核心群”(Core-set)这两个概念,前者是科学共同体所在的科学网络和有关社会网络,而后者是参与解决科学争论的科学家盟友及对手。芬伯格(Andrew Feenberg)也强调社会建构主义,并以此主张反决定论和反否定论的立场,声称社会建构主义在对现代性的研究和科学研究中架起了一座可以沟通的桥梁。从此,人们对认识论的看法发生了较大转变,毕竟认识论的认知主体无法脱离社会的因素去认识事物。因为人的思维还含有社会化属性,个体的所想所做只是单独一面,而思维更多还是需要在同他人的互动与交流中产生。
根据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科学的产生来自诸多异质参与者的协商参与,而不是个别天才的神来之笔,也不是单纯的实验室制造。在科学的生产过程中,不同的社会角色参与进来。这里面不仅有科研人员,也有政府官员、公司管理者、消费者等,他们都在科学的生产过程中发表看法,维护自身的利益。他们可通过提供或限制资源,根据自身的目的来设置科学发展的途径和方向,使其符合自身的利益。科学研究活动实质是一种社会化活动,已从分散的个体化活动转为社会化的集体活动。科学若想得到更好发展和更普遍应用,就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实现科研活动和科研条件的社会化。科学研究的复杂性和综合性等特点,使许多科研工作不能仅由科学家个人开展,而需要集体的协同参与,需要社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起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各项社会制度。
可以说,科学在这里就是社会角色和社会利益的表现,它不像建构主义所主张的个人心智创造,而是注重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建构主义开启了从人的社会建构的角度理解现代科学的新视角,显现出科学的社会化属性。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现代科技创新的社会建构研究”(20SKGC-QT0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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