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人类道德如何在拥有超过50亿用户的互联网上发挥作用?近日,美国纽约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克莱尔·罗伯逊(Claire Robertson)和社会身份与道德实验室主任杰伊·范·贝弗尔(Jay Van Bavel)、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系教授阿兹姆·谢里夫(Azim Shariff)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联结》(PNAS Nexus)发表的《人类世的道德:网络世界对同情和惩罚的曲解》文章中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文章认为,尽管许多人类道德规范都是在小型群体生活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但在现代社会,技术变革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生态系统,而这个生态系统与人类对社会生活的进化适应并不匹配。对道德失范行为的进化反应,如对失范者的惩罚和对失范行为受害者的同情,在网络环境下发生了变形。了解互联网如何改变人们的道德本能,将有助于更好地驾驭和塑造我们的新环境,并防范个人和社会因不适应这种转变而出现的不良后果。
研究人员表示,人类是高度社会化的物种,呈现出的许多行为都与驾驭社会环境有关。人类倾向于关心公平、互惠、共情等道德问题,这在进化过程中更加适合小型、紧密联系的社会环境,因为人们在生存上更加依赖密切的社会关系。但如今,全球60%以上的人经常使用互联网,在一些国家,互联网的普及率更高。与邮政和电话将人们一对一联系起来或是报纸和大众媒体将人们一对多联系起来不同,互联网使人们能够以多对多的方式建立联系而不受时空限制。这种转变给社会环境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极大地改变了世界各地人们相互交流的方式。
网络环境对人类道德行为的冲击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互联网的庞大规模使人们更容易接触到大量有关极端内容的不道德事件,与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经历并不匹配。同理心是一种情感付出,也是一种重要的认知资源,人们倾向于将其留给群体内的成员。当人们被过多的“同理心请求”所湮没时可能会发现,推卸责任比感同身受更容易,以至于对过多曝光的道德失范行为变得麻木。此外,点赞、转发帖子等不需要真正付出代价的参与形式,可能会让人们相信自己获得了一种许可,免除了进一步参与亲社会行为的道德责任。例如,有研究发现,在美国,灾难发生后在网上出现“思念和祈祷”的标语可能会造成相关实际捐助的减少,网络上低成本的亲社会行为限制了现实社会中的积极行动。从进化史看,第三方惩罚通常由与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执行,惩罚者与道德失范者或受害者存在交集的可能性很高。而在线互动并非发生在一个小群体内,互联网社区中的人们不需要一起工作生活,不依赖彼此完成日常事项,群体的功能更多是标明社会身份归属。网络环境中有大量的“第三方观察者”,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少与相关当事人存在交集,这可能会削弱传统的社会合作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惩罚侧重于严厉的打击而非改造或教育。
其二,网络道德行为者之间的物理和心理距离的增加,可能导致无效的集体行动和道德信号,使惩罚的动态偏离了进化的最优路径,引发消极、愤怒情绪,造成群体间冲突风险上升。互联网无疑提高了人们对各种社会议题的认知,但它可能难以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行动。参与网络行动的人群之间心理距离的增加,还会导致人们兴趣爱好更加浅显,缺乏深厚的根基、周密的计划和奉献精神。惩罚者和被惩罚者之间的物理距离意味着前者几乎不需要付出成本,“在网络上惩罚道德失范者”可能不是群体承诺或可信赖性的体现,相反,惩罚者可能参与不道德的哗众取宠或出于利己而释放提升道德声誉的虚假信号。
研究人员表示,需要有更多的实证研究支持网络环境下人类道德进化存在“错配假设”,并根据发现进一步提出干预措施。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可以通过对用户的非常规刺激获得利益。若缺乏政府监管,企业不太可能有动力去改变网络环境和“错配”现象。因此,未来的研究应探索建立更加符合道德规范的网络平台。
(陈禹同/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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