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以往制度经济学家将西方经济增长的原因主要归因于民主制度,然而,从社会史的角度出发,通过比较近代早期英格兰和中国,可以发现法律制度是国家建立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众综合利用包括法院在内的一套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来处理债务纠纷。如此,民众会形成一种法律意识,他们会期望法律为其纠纷解决提供制度保障,这可促成在经济层面节约交易成本。到了 18世纪,英国信用市场的正式化得到加强,建立了处理债务诉讼的新型公共法院。法律不仅是规则,更是社会关系的组织方式。制度安排不仅关乎经济增长,还影响着不同社会成员参与经济的方式。
克 雷 格· 马 尔 德 格 鲁(Craig Muldrew),英国剑桥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方向为 1500—1700 年英国经济和社会史,著有《义务经济 :近代早期英格兰的信用文化与社会关系 》(The Economy of Obligation:The Culture o f Credit andSocial Relations in Early Modern England)(1998)和《食物、能源和勤劳革命 :1550—1780 年农业英格兰的工作与物质文化》(Food, Energy and Creation of Industriousness:Work and Mateiral Culture in Agarin England, 1550-178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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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珂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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