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基于人文精神的道德法律共同治理
2018年01月18日 10: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朱勇

  摘要:中国古代社会崇尚人文精神,在国家治理中坚持以人类自身的力量与智慧,解决人类面临的问题。同时期的其他一些国家,则通过法律与宗教的结合使法律获得正当性、权威性乃至神圣性。基于人文精神形成的道德法律结合,在中国古代官吏制约、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这一治理模式维护了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与文化绵延,展示了中华文化的人文情怀,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法律借助于道德,获得自身的正当性,并通过对于道德的依附而发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本身产生诸多重大影响。

  关键词:中国古代 人文精神 道德 法律 国家治理

  作者朱勇,“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教授(北京 100088)。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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