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所有权批判方面,马克思与蒲鲁东等人之间的差异及斗争不容忽视。将所有权分为私有和共有,并向此种观念的主体分野投以批判的目光,乃是马克思的创造。颠覆以往所有权取得合理性的最终途径,只能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之共产主义基本原则中求索。马克思所有权批判与公平正义观整体的联系,被当做一个历史问题提出来,对其深刻含义的理解,取决于历史原则和人的解放原则。马克思的坚持,不在于反对一般意义的私人财产所有权,而在于反对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的运动,反对作为带有剥夺性质的财产权利,反对一种以生产资料占有为前提的垄断、威胁、从而宰制他人存在状况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这样的批判表明,对每一个法权制度的“扬弃”,只可能是诉诸实际的现存关系的必然性的改变。在中国,应当找到劳动之于财产的生活理想,与之相关的观念、规则和立场形成了基于共同富裕的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轮廓,并可能成为一种世界性话语。
关键词:所有权 私有财产 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原则
作者张文喜,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北京 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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