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力促进吉林新一轮振兴
2018年03月14日 08: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3月14日第1410期 作者:本报记者 赵徐州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落实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举措。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一员的吉林省,当前如何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实现老工业基地的新一轮振兴?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有关学者。

  夯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础

  据日前发布的《吉林蓝皮书:2018年吉林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吉林省经济增速未能维持上半年增幅,但仍然处于合理区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运行质量有所提升。

  “今后吉林省应该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经济发展中保持战略定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优势,进一步夯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吉林省社会科学院软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丽娜认为,推动吉林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应该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上下功夫。

  受地区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吉林省各地市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对此,张丽娜表示,要针对东、中、西三大板块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统筹施策,精准发力,形成各具特色、相互支撑、协调并进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一方面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此外,为确保吉林省经济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必须继续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激发释放市场活力,培育振兴经济的新生动力。

  推进新型科研机构加速发展

  创新是产业发展的不竭源泉,也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中国新型科研机构经历了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后,已经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赵光远提出,吉林省作为科技基础条件较好但科技创新实力呈现下滑趋势的区域,有必要借鉴发达地区新型科研机构发展的经验,按照“跨越性思维引领、多渠道推动支撑、合理化目标引导、市场化绩效考核、公平性竞争保障”的总体思路推进,走“市场化主导、多模式并举、备案制推动、普惠性支持”的发展路径。同时还应结合吉林省实际,强化备案制管理、普惠性政策、新型科研机构加速器、“扩改引并剥分”并举等政策措施,推进吉林省新型科研机构更好地加速发展。

  吉林省新型科研机构的市场需求与日俱增。但在赵光远看来,基于吉林省的经济基础和发展环境,对如何认定新型科研机构、如何资助新型科研机构、如何设定新型科研机构发展目标、如何确保新型科研机构未来发展“不走样”、如何区别新型科研机构与原有科研机构等问题,短期内均需加以重视并尽快解决。同时,由于新型科研机构主要来自传统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两个渠道,吉林省新型科研机构的发展还存在传统独立科研机构缺少新型内生动力、各类附属科研机构外在发展环境不完善、科技型企业不发达等问题。

  在赵光远看来,吉林省应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对新型科研机构发展的认识;深化改革,统筹新型科研机构和传统科研机构发展;创新模式,“扩改引并剥分”多渠道推进新型科研机构发展;强化竞争,统筹推进建立新型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机制;比照先进,推进形成新型科研机构的普惠性政策支撑体系等具体措施,推进新型科研机构加速发展。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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