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落到实处
2017年11月20日 09: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1月20日第1334期 作者:本报记者 林跃勤

  11月17—18日,由福建师范大学主办的“绿色丝绸之路国际论坛”在福州举行。中外专家学者围绕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绿色政策沟通、绿色基础设施联通、绿色贸易畅通、绿色环境产业投资、绿色金融、绿色能力建设等话题展开讨论。

  推动全球绿色发展

  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Erik Solheim)在给此次论坛发来的视频演讲中提出,绿色一带一路意味着引导绿色投资投向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而非煤炭等传统能源,也意味着在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建设环境友好型的基础设施。绿色一带一路将成为推动全球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绿色交通及基础设施方面,中国企业正在积极提供解决方案。他还提到,绿色一带一路离不开互学互鉴、开放共享的精神。我们提倡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互相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执行秘书长奥尔加·阿尔加耶罗瓦(Olga Algayerova)在视频中谈到,近年来中国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之间的合作发展迅速。今年欧洲经济委员会与中国国家发改委共同发起了“公私伙伴关系”全面能力建设计划,这样的合作将有助于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绿色发展需要适宜协调行动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原副主席、斯里兰卡总统专家委员会主席莫汉·木拉新格(Mohan Munasinghe)表示,目前全球发展面临资源短缺、贫困、不平衡、贸易壁垒、气候变化等严峻挑战;同时还存在国际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强烈需求与相关应对决策力、领导力偏弱等矛盾。因此,需要从全球视角增强共识、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种种挑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卢中原提出,绿色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构建低碳、和谐、高效、生态与社会可持续的模式,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是中低收入国家,面临着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的压力。因此,绿色发展要注重符合国情。一是要注意各国的资源禀赋条件,中国及其他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不能脱离国情片面强调低碳,如不能盲目搞煤变油等。二是不能脱离发展阶段盲目强调绿色,如中亚国家生态脆弱,特别需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资源开发与增长要以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三是绿色发展要选对发展机制。市场机制最大缺陷是负外部性,投资商唯利是图,宏大公益项目个体无法解决,需要政府调节和干预、解决市场失灵,但又不能过度干预,因而,需要政府与市场协调配合。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亚区域环境中心高管沙尔塔纳娜特·扎克洛娃(Saltanat Zhakenova)认为,中亚地区国家政府和居民传统上比较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投资活动一定要从当地环境承载力着眼,至少保证不会使生态环境趋于恶化。这样才能保证相关项目顺利实施。

  采取切实行动注重实效

  落到实处是相关国家在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经合组织国际关系秘书处战略伙伴关系及新倡议部门主管艾琳·霍斯(Irene Hors)在发言中表示,将亚洲与欧洲的基础设施联通起来非常重要,更为重要的是,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方面采取坚决的行动。政府需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调节化石能源适度开发和降碳改造,以保证环境绿色。信贷投资也应体现绿色支持导向和作用,目前迫切需要提高绿色信贷占比。同时,相关政府还需要依据《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纲要》中提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规划要求,设计更好的环境监测指标,并加强国际合作。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黄茂兴表示,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需要内外兼顾、多措并举,扩大内部开放,推进外部合作,营造和平共处、包容共赢的和谐氛围,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预期和绿色包容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具体可将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与自贸区建设等结合起来,融合发展。

  中国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提出了几点具体实施意见。他强调,在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过程中,需要沿线各国增强共识,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沟通;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国际产能合作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推动可持续生产与消费,发展绿色贸易;加大支撑力度,推动绿色资金融通;开展生态环保项目和活动,促进民心相通;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地方优势。

  来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人居署、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等机构的专家,以及来自德国、菲律宾、缅甸、孟加拉国、哈萨克斯坦和斯里兰卡等国的专家学者、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官员、科研院所学者等100多人出席了论坛。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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