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带一路研究注入“中国元素”
2017年05月22日 08: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5月22日第1211期 作者:本报记者 吕梦荻

  5月14—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这既是一场展现我国风采的主场外交,也是一场世界各国共同参与的“交响乐”。自提出至今,“一带一路”倡议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参与,同时也激发了专家学者们的研究热情,具有经世致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以及新的研究增长点不断涌现。

  把研究做大做实

  基础性研究、学理研究、理念思辨研究、政策建议研究等构成了“一带一路”研究的大致框架。学者们梳理沿线国家资料,构建宏观、微观叙事,解读“一带一路”话语,为“一带一路”建设建言献策,将研究做大做实。

  做大,主要表现为研究范围的不断拓展。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向记者介绍了她本人及其所在机构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研究。她说,“最初我的研究集中在理念阐释、线路设计、政策分析等方面,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认识的不断深化,研究议题变得更加广泛、深入和细致。比如在政策沟通方面,可以研究与俄罗斯‘欧亚联盟’、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的对接等;在设施联通方面,研究‘中欧班列’如何领跑‘一带一路’等;在贸易畅通方面,研究双边投资协定,跨境电商的创新贸易方式以及各类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各类产业园区的设立等;在资金融通方面,研究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如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如何进一步加强金融合作、增强金融保障、防范金融风险等;在民心相通方面,研究政策、话语如何为沿线国家接受等。”

  做实,主要表现为研究点的不断深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廖凡对“一带一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经济法领域。他的研究可以具体到贸易投资便利化、避免双重征税、金融监管合作、国际反恐合作、航空法律制度、海洋法律制度、国际争端解决、法律冲突及其解决等问题领域。“以法治这个最大公约数来凝聚国际共识,有助于彰显我国制度优势,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投资环境;有助于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为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实践平台;有助于彰显中国的法治软实力,提升中国参与创制国际法律规则的能力。应以专业性做微观透视,做好具而微的研究,积极主动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廖凡说。

  扎实开展实地调研

  在“一带一路”研究中,学者们既做扎实的理论、政策研究者,也要积极参与调研和实践。实地调研能够对当地的风土人情及发展需求形成更加直观的认识,所见所闻带来的冲击也可以直接促进学者观点的深化与完善,求知欲、责任感在调研过程中不断涌现、强化,刺激着学者们的进一步探索。据记者了解,众多专家学者为获取第一手资料,展开了对“一带一路”沿线的实地调研,有的几乎走遍了沿线所有国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一直关注着“一带一路”中的能源合作问题,她与所在机构同事曾去过40多个国家进行调研、宣讲、对话与参会,见证了众多有血有肉的“一带一路”故事。在我国云南、西藏等地的调研过程中,她深刻认识到水电资源可以成为“一带一路”合作共赢的重要支撑。“东南亚、南亚地区电力资源相对短缺,洪涝等自然灾害频繁,电力和水资源保障是实现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跨境河流的科学开发是实现共商、共建、共享的现实载体,这在欧美国家已有很多成功实例可以证明。目前中国水电无论是标准、技术,还是装备制造都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海外项目众多,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所以,水电资源、水电装备、水电技术的合作应该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王亦楠认为,水电水利是密不可分的整体,修建水利设施,可以解决下游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2016年初越南大旱,中国云南及时开闸放水,解决了越南的燃眉之急。这一“澜湄合作”得到了越南政府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也是跨境河流合作的良好典范。这些成功合作的经验值得好好挖掘,也是拿事实回击“水电水利妖魔化舆论”的好办法。

  王亦楠表示,“一带一路”是文明互鉴的博览园,不仅需要政府规划部门发力、企业冲锋陷阵,更需要咨询机构、智库调研在前面“开路”,实地调研的意义便在于此。

  跨学科的系统工程

  在被问及接下来的研究重点时,廖凡表示,“一带一路”沿线涉及国家众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法律摩擦和争议在所难免。“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还会涉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发展运营、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与双边投资协定、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国海外直接投资保护、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格外关注的是,如何在相关规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做到平衡,既确保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又兼顾沿线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实现互利共赢。作为一名研究人员,在‘一带一路’的相关研究中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致力于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廖凡说。

  刘英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对如何推进“一带一路”研究的认识,她认为首先应当加强引领性、规律性、突出核心价值的创新性研究,务实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其次,应当快速反应,及时跟进。“一带一路”是一个动态工程,需要的不仅是基础性的学术研究,还需要有对事态的快速反应机制,帮助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最后,“一带一路”研究是跨学科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根据国别深入研究,还需要立体思维,以及紧密的跨专业、跨领域的合作研究。

  学者们表示,研究“一带一路”是个长期、系统工程,将理念吃得透、说得通,并主动传播;将政策建议写得出、行得稳,并推动实施;将每个小项目调研好,给出客观的风险评估和投资引导,并及时跟进,这是从事这一研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责任。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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