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明:开拓研究新境界——《资本论》的经济行为理论
2017年04月19日 08: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4月19日第1189期 作者:陈俊明

  马克思《资本论》的副标题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对马克思来说,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是为了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他以自己“劳动的政治经济学”与“资本的政治经济学”相对立。马克思的科学批判对创立新的基本理论,特别是经济行为理论具有重大意义。

  透过对物的考察研究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历来重视主体的实践活动,其经济研究也必然重视研究主体的经济行为。资本不仅属于其所有者,而且主要是通过职能资本家作为主体运作的。因此,不能忽略对主体行为的研究。

  但是,由于商品货币资本的拜物教性质,直接表现为物与物关系的资本运动及其结果,往往将有着主观意识的资本家行为掩盖了,再加上资产阶级学者见物不见人,所以他们可以有价值、资本、地租等理论,却缺乏专门研究经济行为的理论。正是通过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马克思创立了科学的经济行为理论。

  马克思透过对物的考察,研究其背后的人与人关系。马克思一方面指出人格物化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又指出物人格化的必要性、必然性。马克思说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一方面是说资本家唯资本增殖之命是从,另一方面是说资本的所有权归资本家,其运作要通过资本家来执行。强调资本所有权及其主体,研究资本运动中的主体行为、关系,就创立了前所未有的经济行为理论,这是马克思“实际提供的东西”,是通过批判而创新的光辉结晶。

  两类不同性质的主体:

  资本家和雇佣工人

  资产阶级学者历来坚持抽象的人性论,认为全部经济活动都是由同样自利的“理性经济人”完成的,每个人都因其贡献的生产要素而获得相应的收入。马克思深入地批判了这种错误,坚持对人进行阶级分析,从而区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主体:资本家是主导主体,雇佣工人是从属主体。一般而言,主导主体的行为是一种攫取、实现、分割剩余价值的过程。但具体地看,因为它们分属不同的行业、领域,就表现为产业资本家之间以及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货币资本家、土地所有者之间对生产要素的相互竞争和控制。人们一般比较重视马克思对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行为的研究,而往往忽视《资本论》中对资本家之间竞争、分割、控制剩余价值的大量研究。

  各种资本家行为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值得研究,因为其中包含着两种不同性质的过程,而资产阶级学者却有意将它们混为一谈。马克思不但批判了这种混淆的错误,还区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一般过程的行为和特殊过程的行为。前者不以特殊社会形态为转移,适应一般的、生产力发展过程的需要,对社会化大生产、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积极意义。后者只适应资本剥削雇佣工人的需要、大资本控制中小资本的需要,只对资本关系的发展有意义。

  马克思研究主导主体的经济行为,不仅仅重视行为本身,而且还涉及在资本运行过程中主体的观念,如发展观、价值观和财富观等。他指出,在资本家的观念中,预付资本的任一部分都能够且必须增殖,同股同权,并由此形成自己特有的成本价格、利润范畴。正是因为联系了主体的这种“奇特的观念”,马克思才得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阐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机制。他还阐明,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观念不仅对其生产行为,而且对流通、分配行为都产生很大影响,以致分割剩余价值、工资等都颠倒地表现为收入,连资本家的投入产出,也成了收入的流动。

  马克思区分了单个资本家和总体资本家的行为,着重研究总体资本家的行为。一方面,这是资产阶级学者的残弱项,另一方面,它更关乎揭示两大对立阶级的关系,这与他的研究目的紧密联系。马克思发现,总体资本家行为的典型化,只是发生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较高阶段,但因为它十分复杂,所以只能从其历史发展初期的简单形态开始。于是,他在《资本论》中区分了自由资本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起点、初级阶段和较为发达阶段,区分了资本家历史发展的三种形态:资本家幼虫、蝴蝶(成熟的单个资本家)、资本家总体,并按“事后思索”的方法,将它们结合起来,分别以从低级到高级阶段、从简单到复杂的形态展开。

  《资本论》的经济行为理论

  研究的三个阶段

  经济行为理论的第一研究阶段在《资本论》开篇呈现,主要研究的是总体资本家早期“幼虫”的行为。这个幼虫是商品生产三位一体的所有者、生产者、交换者。作为所有者,他的生产资料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劳动生产率;作为生产者,生产劳动是其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必须体现所有权规定,劳动作为流动状态的东西,一定要对象化、物化、外化以致异化;作为交换者,要通过契约体现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这些属于一般过程的规定虽然简单,却是经济行为的最基本规定。

  经济行为理论的第二研究阶段,主要研究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单个资本家的行为,包括剩余价值的生产和流通以及资本家观念对其表现的特殊作用。在这个阶段,资本家已经从幼虫蛹化为蝴蝶。他脱离了实际的劳动,专注于扩大生产资料规模和提升其效能的资本积累,处理资本各部分价值形态的循环和周转,以及管理、监督和调节结合的社会化劳动。这种管理行为具有二重性。一是由共同的劳动过程性质产生、属于一般过程的管理。二是由过程的资本主义性质产生、属于特殊过程的管理。马克思还特别考察了资本家的观念,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利润是由包括所费的和全部所用的资本带来的。研究这种奇特的观念作用,既阐明了内在的剩余价值在社会表象以及资本家观念中,是如何被掩盖、被颠倒表现的,又阐明了在资本家的观念中,其资本的一切分子都有等同的吮吸剩余价值的权益和功能,为分析利润率的平均化打下伏笔。

  经济行为理论的第三研究阶段,涉及《资本论》第一、二卷的末篇和第三卷第一篇以后的篇章,主要研究总体资本家的行为。它们依次研究产业资本家作为主体如何积累、实现剩余价值,如何使利润率平均化,以解决有机构成高、周转周期长但又符合社会需要的部门,怎样能够与低构成、短周转周期的部门具有同样的利润率。在此基础上,再研究产业、商业、生息、农业等领域的资本家,作为主体如何分割剩余价值,以及各种形式的剩余价值在他们观念中和社会表象上如何颠倒地表现出来。从主体行为的角度出发,马克思通过对利润率趋于下降规律的论证指出,大资本家会利用自己的实力实行自我解救,将损失转嫁给中小资本家和工人,从而激化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还阐明资本家行为方式的转变,利用竞争和信用进行资本集中,大资本家特别是有决定意义的产业部门资本家,对其他资本家具有主导作用,阐明资本家通过价值转形为生产价格这种机制,如何解决拥有不同有机构成的资本“按份平均”分享利润的矛盾,促使各个资本家集团、集群行为方式的转变,实现发展阶段的转型升级,阐明资本家相关职能的独立化产生了代理、信用和“两权分离”等行为。这些虽然都是资本家在特殊过程中实施的,但也有利于工业化、商品经济的发展,因而具有一般过程行为的性质。

  这种批判和创新表明,由于加进主体行为因素,对经济过程的研究就有了许多新的方位,比传统理解的马克思经济理论更全面、更生动、更有说服力。研究《资本论》的经济行为理论,有助于对《资本论》各基本理论的深入理解。从实际意义看,它可引导行为主体对行为的背景、平台、条件有清醒的判断,可指导行为主体对行为本身进行理性的分析,认清实力、观念、关系、机制、体制、能力等重大问题的内在联系,确定行为方向可能性边界、发生时间限度、力度以及调整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13BJL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泉州师范学院经济研究所)

责任编辑:韩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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