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拉合作不能盲目追求“国际标准”
2014年10月20日 07:4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0月20日第658期 作者:本报记者 王晓真

  建立能源、资金的两大合作机制及两大机制之间的互联,充分利用中拉天赋互补优势,形成能源上、中、下游一体化。

  10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与美国美洲协会就能源合作议题在京举办“中国与拉美:投资机遇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研讨会。与会者就拉美能源的未来、相互投资、企业社会责任以及中拉合作等问题进行探讨。

  中拉能源合作具有良好条件

  拉美地区自然资源储量丰富,在世界能源格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如委内瑞拉如今是全球石油储量很大的国家,中国拥有雄厚的资金、人力和物力。双方是互补互利互惠共赢的“天然”合作伙伴关系。

  在能源合作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前副行长刘克崮表示,应建立能源、资金的两大合作机制及两大机制之间的互联,充分利用中拉天赋互补优势,形成能源上、中、下游一体化。如我国与其他一些国家现已建立的中外合作基金,滚动式联合融资机制,为互利共赢、长期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副所长丁一凡在谈及能源合作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时说,在当前的中拉能源合作中存在着一个风险,即货币风险。美元的不稳定曾多次使拉美国家陷入债务危机,并使其受到很大的损失。现在,中拉在合作中仍使用美元作为结算和投资货币,这将威胁双方的长期合作。丁一凡表示,随着中拉国家合作加深,中国作为拉美地区的石油进口方和投资方,拉美国家可以考虑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和投资货币,这在一定程度上将解决货币风险问题。

  中拉能源合作应寻求新的增长点

  目前,中拉之间的能源合作主要在石油等传统化石能源领域,但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双方对新能源的合作与开发将愈加重视。

  智利驻华大使贺乔治(Jorge Heine)表示,拉美国家除了拥有丰富的传统资源外,还存在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巨大潜力,例如智利北部的沙漠地区就有着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可供开发。主管能源开发的拉丁美洲开发银行副行长汉密尔顿·莫斯(Hamilton Moss)也表示,在能源的开发过程中,必须注重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随着拉美国家未来工业的扩张,其自身的能源需求也将不断增长,但目前该地区仍以传统化石能源为主,这将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石油、天然气等不仅是燃料,也是重要的石油化工原材料,且用于石油化工比仅作为燃料效益更高,对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此外,拉美地区国家如智利正在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中国近年来在光伏等新能源方面有显著发展,双方在新能源领域有很大的合作潜力。

  清华—卡内基全球政策中心驻会研究员,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陈懋修(Matt Ferchen)也强调了能源多元化趋势的必然性,尤其是在当今环境问题严峻的情况下。

  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是投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哥斯达黎加前驻华大使马可·鲁伊斯(Maco Ruiz)表示,应做好对投资者的培训工作,帮助其了解目的国的法律法规。投资企业应将眼光放长远,在环境方面承担责任,关注新能源领域、环境产品交易等。完善供应链结构,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员、西南科技大学拉美与加勒比研究中心主任吴国平表示,中国企业对拉美不同地区的了解都要做足功课,对决策实施可行性研究。

  鲁伊斯认为,脱离学术交流不利于培养商业领袖和企业的人才,企业合作应与双方相关的学术研究保持密切的沟通。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副研究员孙洪波表示,中国已经在拉美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相关的研究报告却多停留在就事论事的介绍,欠缺系统的理论总结论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提升思想高度,加强相关学术探讨与交流,提高专业性,进而提高理念高度,并形成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个一般性标准。

  中拉合作应注重针对性和特色化

  对于投资企业在拉美地区的工作,刘克崮告诉记者,投资企业应秉承“真诚、大气、携手、共济”的原则,互利共赢、助人为先,不能只是推销自己;所作决策应适合双方国情;讲诚信、确保质量、利益分享、盈利适度;注重长期合作机制建设;合作项目注重帮助增加合作国就业,增加合作国税收,增加社会责任感;帮助改善合作国国民经济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吴白乙称,国际标准推动中国的研究进步,但同时中国经验也有自己的特色。中国与拉美地区是基于南南合作,不能盲目追求所谓的“国际标准”,要充分考虑自身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展开与拉美地区的合作,将更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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