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记者惨遭杀害 海外报道风险增大
2014年08月29日 07: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8月29日第640期 作者:本报记者 王悠然

  原题:美记者惨遭恐怖组织杀害引震惊,学者呼吁为新闻从业者创造自由安全环境

  8月19日,极端恐怖组织“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al Shams,简称ISIS)在视频网站上公布了一段题为“给美国的信息”(A Message to Amerca)的血腥视频,内容是2012年在叙利亚失踪的美国独立记者詹姆斯·福莱(James Wright Foley)被一名ISIS武装分子处决;恐怖分子还表示,另一名美国记者史蒂文·索特罗夫(Steven Joel Sotloff)目前也在他们掌控中,如果美国不停止对ISIS的空袭,索特罗夫也会被处决。8月20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证实了这段视频的真实性。

  福莱被害的视频和图片迅速在互联网上流传,引发公众的震惊和愤怒,并令人联想到近年来发生的数起记者遇害事件。由此,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对置身高风险环境的新闻记者而言,其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国际社会和媒体机构是否足够重视并有力应对?

  新闻记者屡遭暴行

  有罪不罚现象普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今年发布的《表达自由与媒体发展世界趋势》(World Trends i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Media Development)报告提到,2007—2012年全球有430名记者遇害,而行凶者被定罪率不足10%。8月22日,英国伦敦城市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卡门·德拉吉西(Carmen Draghici)在“对话”网站发表文章《国际法未能充分保护新闻记者免遭暴行》(International Law is Inadequate When It Comes to Protecting Journalists from Savagery),谈到许多国家缺乏能力或意愿将对新闻工作者施以暴力的罪犯绳之以法,这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生命权和言论自由权,也在媒体行业制造了一种激冷效应(chilling effect),进而损害公众的知情权。  

  英国卡尔迪夫大学新闻学中心主任理查德·萨姆布鲁克(Richard Sambrook)告诉本报记者,过去30年间,随着新闻媒体舆论影响力的持续扩大,记者日益成为被蓄意袭击的目标。在某些未能履行主权政府基本责任的国家、战争区域和高犯罪率地区,“除掉”新闻记者常被视作使媒体批评噤声的最简便方法。由于当地政治和军事动荡,政府机构难以有效运作,对记者的暴行大多免于被调查起诉,且部分公众认为被害记者是自寻危险,并不对其表示同情。另外,在冲突地带执行任务的驻外记者面临的威胁常常来自极端主义组织,他们通常无视国际关系准则和法律,滥杀无辜。

  国际公约早已出台

  联合国决议亦通过

  德拉吉西认为,国际法对极端组织并非没有约束力,现行的国际人道法既适用于正规武装部队,也适用于非国家武装团体。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是国际人道法的核心,对没有参与战斗人员(平民、医务人员、救援人员)以及不再参与战斗的人员(如伤病和遇难士兵及战俘)给予特别保护,而1977年6月8日《第一附加议定书》第79条明确规定,在武装冲突地区执行危险任务的新闻工作者应被视为平民,只要他们不采取任何行动损害自己的平民身份,就应享受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对平民的保护。

  记者安全问题也引起了联合国的重视。2006年12月23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5613次会议通过第1738号决议,谴责在武装冲突局势中故意攻击新闻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行为,敦促武装冲突局势所有当事方尊重作为平民的新闻记者、媒体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职业独立性与权利,并申明安理会将严格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议程项目下处理该问题。

  201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联合国关于记者安全和有罪不罚问题的行动计划》(UN Plan of Action on the Safety of Journalists and the Issue of Impunity),建议从强化联合国机制、加强与会员国以及其他组织和机构的合作、提高意识、促进安全倡议等五大方面着手行动,致力于在冲突和非冲突的情况下为记者和媒体工作者创造一个自由安全的环境。2013年12月18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第70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记者安全和有罪不罚问题的决议,促请各国推动建立一个有利于记者在独立且无任何不当干扰情况下开展工作的安全环境。

  海外报道风险增大

  媒体机构责任更重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调查显示,在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报》(The Baltimore Sun)、《洛杉矶时报》(Los Angeles Times)、《波士顿环球报》(The Boston Globe)等至少20家曾设有海外办事处的报社关闭了办事处并削减了国外报道的比重;美国广播公司(ABC)、全国广播公司(NBC)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在其晚间新闻节目中播报海外新闻的时长比20世纪80年代末减少一半以上。同时,独立记者的数量大增,他们拥有的财物资源常常不如正式聘用的记者,在生命安全方面承担更大风险。

  一些媒体机构会为执行危险任务的记者提供安全培训、免费医疗服务等,但并非所有雇主都能做到这些。“全球记者安全”(Global Journalist Security)机构负责人、保护记者委员会顾问弗兰克·史密斯(Frank Smyth)介绍,为期5天的记者安全课程平均费用为2500美元;如果记者被捕或入狱,其服务的媒体每年可能需花费数十万美元用于聘请安全顾问、协调员等;如果记者被绑架,绑匪索要的赎金更是一笔巨款,即便那些大型新闻机构也难以负担。

  欧洲记者协会(Association of European Journalists)英国分会主席、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媒体自由中心主任威廉·霍斯利(William Horsley)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媒体机构应对为其提供新闻资源的人负起更大责任,增加安全培训、安全设备和协议等方面的投资,为在危险地区报道新闻的记者购买保险并提供位于当地的后备支援;同时,新闻院校应开设有关新闻报道安全的课程,让学生们了解这个职业的风险所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学习基本的安全知识。此外,整个媒体行业需要联合起来坚决谴责一切攻击新闻工作者的行为,并在记者因合法履行职责而遭到骚扰和迫害的事件发生时诉诸法律解决。

责任编辑:王宁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