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兆海:提升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
2017年11月02日 08: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1月2日第1322期 作者:周兆海

  乡村教师社会地位现状已是人所共知,但对于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变迁我们却普遍缺乏充分了解,也未能进行结构性分析。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改善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而较为忽略乡村教师社会地位的现状是如何形成的;我们一直致力于提升乡村教师的经济待遇、社会声望乃至权利享有,而较为忽略其经济待遇、社会声望和权利享有的现状为何如此;我们一直认为乡村教师如同其他职业,通过提升以“经济待遇”为核心的政策支持就能够改善其社会地位,而忽略了社会结构性变迁对其产生的巨大影响。无论是作为身份的存在,还是作为职业的存在,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均受制于两大因素影响:一是一般性教师的群体特征;二是城乡社会结构。由此,在纵向层面,乡村教师因循一般教师社会地位的运行逻辑,而在横向层面却服从于城乡社会结构性变迁。因此,乡村教师作为社会结构中的重要群体和组成部分,其地位变迁被裹挟到社会的整体性变迁过程中。正是广泛的社会结构性变迁,才致使乡村教师社会地位沉降有余而提升乏力。

  一方面,知识城市化取向导致乡村教师知识权威弱化。知识是教师存在的根基。人类社会的知识扩展迫使后来人必须接受特定的知识教育,才能更好地定位自我,以及积极地参与社会生产与劳动分工。部分知识群体因循社会需要而介入这种特定的教育活动,并以此为谋生职业,这就形成了教师群体。就此而言,教师一方面扮演着知识搬运工的角色,把特定的知识内容传授给学生,另一方面也履行着教育服务的角色,为社会、家长和学生提供知识教育服务。因此,教师社会地位的决定因素在于:一是社会对知识教育的需要程度,二是社会对教师所开展的教育服务的肯定程度。换言之,教师所储备知识的数量、质量及结构决定了其社会地位,即知识是教师参与职业分工与竞争的核心依据。在传统乡村社会,乡村教师所储备的知识不仅在数量和质量上处于优势状态,而且能够契合乡民日常生活需要,这维护和加持了乡村教师在乡村社会的知识权威和职业性尊严。然而,近现代以来,我国在知识领域发生了革命性变革,知识体系的建构逻辑由侧重于农业生产的经验归纳转向于注重工业化的实验验证,并在实践中服务于以城市化为主导的现代化建设。这给乡村教师带来双重冲击:一是乡村教师在知识数量、质量和结构层面处于比较性劣势。鉴于竞聘上岗,城乡社会发展差距的拉大导致城乡教师呈现层级化特征,乡村教师在受教育程度和知识储备上处于职业劣势。加之地处乡村远离城市,乡村教师因远离以城市化为取向的知识生产,而无法及时把握知识前沿。二是乡村教师工具性价值和社会需要感的降低。乡村教师既定的知识劣势,使其在应试考选制度中,未能有效推动乡村学生的教育进阶和身份转换;在对未来生活的定义和准备中,未能为乡村学生提供精准的城市化知识导向;在乡村社区服务中,无法与乡民需要有效对接。正因如此,现代乡村教师作为职业存在所凭借的知识权威急剧弱化。

  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取向外扩性与道德秩序弱化导致社会道德支持力量瓦解。乡村教师天然处于教师职业系统、教育层级系统以及社会分工系统的三重弱端,但其社会地位的升降与否对社会有着极高的依赖性。在传统社会,以农为主的发展模式侧重于自给自足,在灵魂塑造上侧重于内省反思和道德修炼,由此萌发和强化了长者秩序和师者伦理。传统社会所建构的“天地君亲师”,即是以“血缘关系”为主轴,延伸到神权、政权和族权领域,并把教师纳入其中,赋予其道德规定性。历史也证明,“尊师”在乡村社会有着广泛的共识和强有力的道德支持系统,其不仅体现在人才选拔的教育工具层面,更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精神价值层面。近现代,我国逐步确立的重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在这一主题下,社会发展呈现外扩取向:一是以经济和效益为中心,以生产和占有生存性资源为行动出发点;二是传统社会结构被瓦解,推动个体的解放与崛起,注重个体价值的实现与表达;三是疏于人性的彰显和社会道德秩序的维护。如此,便形成了侧重物性增长而轻视精神发展,以及强调个体发展而怠忽社会道德建构的双重社会局面。作为社会末端的乡村社会渐次卷入其中,并发生剧烈变迁:一是经济逻辑主导了乡村社会运行,伦理关系被经济关系所取代;二是传统“长幼秩序”伦理结构瓦解,支撑“尊卑”的社会结构趋于松散。是故,当前乡村社会裁量社会事务的准线有时由“义理”转换为“利益”,社会道德感和自我约束感降低。在此背景下,乡村教师之于乡民而言是一种职业生计,抑或为工具性存在,如此“师生关系”的伦理底色逐渐淡化,其葆有的道德荣光逐渐暗淡。

  综上可知,乡村教师虽地处乡村,但在工作和身份属性上已与乡村社会系统脱离,其社会地位提升很难仰仗于乡村社会的支持,而是转向依赖国家宏观层面的政策支持。有鉴于此,为提升乡村教师社会地位,除却增强薪酬待遇的政策供给,还应着力于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帮助乡村教师增加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和提升知识品质,以此强化乡村教师的专业化特征和教育服务质量。通过开展针对性、系统性且多元化多层级的职后教育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的知识数量和前沿性知识,以及把知识转换为教学和把握前沿性知识的能力,以此提升其服务乡村学生认知世界和定义未来的质量。确如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指出,我们应向“教师揭示这样一个道理:他的工作效果取决于他的知识和素养,取决于他读些什么书,怎样自学和怎样充实自己的知识”。二是充分认识乡村教师工作的道德意义,制度性维护乡村教师的道德荣誉。尽管社会分工的市场化与精细化愈发凸显劳动群体的职业化与专业化,多数具有道德标签的传统职业随历史大势逐渐祛魅化,但是鉴于教师的工作对象特殊性、工作调控空间自主性和社会责任重大性等特点,其职业的道德特征不言而喻。尤其对于乡村教师而言,其面对着乡村社会与学生的双重弱势,更需社会道德支持。2015年颁布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也明确提出,要“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制度层面规范和维护乡村教师的道德荣誉。这包括,一方面建立从国家到地方的多层级荣誉体系,让乡村教师得到全方位立体性社会支持;另一方面设计道德规范与教学能力并行的荣誉评选制度,让多数乡村教师有道德荣誉获得感。如此,明确了乡村教师支持政策的供给指向性,为乡村教师社会地位的提升提供助力。

  (本文系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人口向城流动背景下陕西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问题研究”(SGH16B00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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