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朋友之道
2020年01月07日 08:5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月7日第1852期 作者:张南

  孔子作为儒家的开创者,在《论语》开篇就发出“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感叹;而亚里士多德作为西方伦理学重要奠基者,也曾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以两章的篇幅来讨论“友爱”问题。可见,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朋友关系都被看作一种重要的,甚至是基本的人际关系。在思想史上,两位先哲也都曾试图为人类确立一种理想朋友关系的典范,以为现实的朋友交往提供价值向导。

  何为朋友:从血缘内到血缘外

  何为朋友?在现代语境下,朋友关系一般指不具有血缘关系却十分友善的人际关系。然而,在重视血缘关系的古代社会,“朋友”最初与血缘是密不可分的。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论述中,二者已经开始跳出“血缘”理解朋友关系,试图为血缘之外友爱关系的建立寻找可能性。

  西周以降,宗法制度一直是维系整个中国社会运行的根本制度,而宗法制的核心和基础则是血缘,这就使得社会中的人伦多被打上了血缘的烙印。在这种前提下,朋友关系也难以完全与血缘关系分割。在中国古代语境下,“朋”主要指“同类”或“伙伴”;而“友”的意义虽更接近现代意义上的“朋友”,然尚与血缘关系有着复杂的关联。这种复杂性在《论语》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一方面,“友”是一种血缘关系以内的人伦情感,如《论语》曾引《尚书》之语:“孝乎惟孝,友于兄弟”,这里的“友”显然指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另一方面,“友”也可以指称血缘关系之外的群体,如子游曾说:“吾友张也,为难能也。然而未仁。”子游与子张显然是同窗学友而非兄弟手足。《论语》中的“友”之所以会出现“内”和“外”两种含义,与孔子时宗法制的分崩离析不无关系。当血缘纽带无法维系整个社会的人伦关系时,朋友关系自然也开始脱离血缘关系,转而将非血缘关系的新阶层人士囊括进来。

  与早期中国类似,在古希腊,血缘也处于社会关系的核心,这也使得古希腊时期的朋友观与血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朋友”并不特指狭义的朋友关系;相应地,“友爱”也并不特指狭义的“朋友”之间的“爱”,而是几乎可以用来描述人与人之间各种相互亲近的关系。然而,亚里士多德所处的所谓“古典时代”,正是雅典民主制获得长足发展的时代,城邦的出现打破了原有部落的血缘纽带,公民不单单是原有氏族或部落中的一员,更是城邦公共事务的参与者,这就使得不具有血缘关系的公民能够因共同的志向形成一个共同体。另外,古希腊时期各种学派和学术团体的广泛建立,也为催生类似现代语境下的朋友关系提供了社会环境。由此可见,虽然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朋友”在语言层面的指代范围依然较广,但在现实层面,狭义的朋友关系已经出现。

  何以朋友:“以友辅仁”与“善的友爱”

  何以为朋友?孔子与亚里士多德通过观察和分析现实朋友关系的特点与不足,论证了建立理想朋友关系的核心,并不谋而合地将理想朋友关系建立在追求德性的愿景之上。

  在《论语》中,理想的朋友关系是一种以完善彼此德性为主要动机的“君子之交”。“小人之交”的动机往往是从交往过程中获得利益,利存则聚,利尽则散,不能称之为友爱。而“君子之交”能够帮助彼此更好地完善德性。孔子说:“见贤思齐。”曾子也说:“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相对于“利”来说,“仁”“义”无疑是更加根本性的存在,它决定了“君子”之间能够以“和而不同”“比而不周”的方式相处。然而,朋友间对德性的追求是否与利益相对立呢?虽然《论语》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表述,但是就其中“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以及“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等表述可知,理想的朋友关系在重视德性的同时,至少不排斥利益共享。

  亚里士多德将“友爱”分为三种类型——“有用的友爱”“快乐的友爱”和“善的友爱”。在他看来,相比前两种“友爱”而言,“善的友爱”才是真正的“完善的友爱”,而基于“善的友爱”发展而来的朋友关系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朋友关系。“善的友爱”之所以能从其他两种“友爱”中凸显出来,是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有用的友爱”和“快乐的友爱”都“不是因对方自身之故,而是因能从对方得到好处而爱的”;而“善的友爱”则“都因对方自身之故而希望他好,而他们自身也是好人”,并且由于他们都是有“德性”的人,他们爱对方是因为其“德性”并希望对方的“德性”能够更加完善。很显然,“善的友爱”不是基于单纯的利益目的或感官享受目的,它更多地是以人的精神层面,甚至形而上学层面的需求为基础。但是,“善的友爱”不仅不排斥对好处与快乐的追求,反而是通过加入对“善”的追求而使这种“友爱”变得更加“完美”。这种完美涵盖了“友爱”的全部基础,将人的精神层面对形而上学的追求、感官层面对快乐的追求以及最基础的物质利益追求贯通在一起,人自身在这种“友爱”的品质或感情中也变得完整。

  朋友何为:“切切偲偲”与“平等的友爱”

  在建立起朋友关系的理想范式之后,如何去实践理想的朋友关系呢?在这一问题上,孔子与亚里士多德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平等性”对于发展和维护朋友关系的重要意义。

  在儒家的“五伦”体系中,“朋友”一伦的特殊性在于,它是唯一建立在相对平等的人际关系之上的伦常,其余四伦都隐含着主从相对的秩序。朋友关系的平等性决定了朋友之间的交往模式。孔子曾这样区分朋友与兄弟之间的相处模式:“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兄弟之间相处,由于双方存在血缘关系与长幼秩序,故而以维护“兄友弟恭”的伦理规范为目的。而朋友之间的交往更强调互相切磋和敦促的重要性,维护情感不是首要目的,互相勉励进步以向善才是终极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朋友之间的“平等”并不是指社会地位等外在条件的对等,而更接近于德行上的相互认同。孔子曾以“无友不如己者”作为建立朋友关系的原则,这大概有两层含义:一是择友之时需倾向于“益友”,二是与朋友交往过程中也要互相劝勉以完善自己的德行。

  亚里士多德也将朋友之间的友爱定义为一种平等的、相似的友爱,并认为这是最理想的友爱。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平等的、相似的友爱指朋友双方能够“提供同样的东西并相互期求同样的东西”。这里所说的“同样的东西”既可以指人的社会地位、财富或权力,也可以指德性。从现实的人际交往活动来看,如果两个人在德性、财富以及其他方面的差别过于悬殊,那么两个人是很难成为朋友的。正如亚里士多德说,好人“不能与地位比他高的人交朋友,除非那个人德性上也更高,否则这个地位低的好人就不能保持其比例的平衡”。因此,最理想的状态是,朋友之间无论从物质条件还是德性上来讲都能够相互匹配对等。那么,在某方面存在不平等情况的两人就无法成为朋友了吗?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平等者可以按照地位的差别,“以相应的反比的爱使之平等”。也就是说,朋友之间的友爱能够让双方在差异中各尽所能、各报所值,弥合不平等间距。可见,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平等性”不是阻碍朋友关系发展的拦路石,反而是促使朋友关系建立的催化剂。

  综上可见,在迥然相异的文化背景下,孔子与亚里士多德对“朋友”之道的讨论却有着相似的追求。在孔子和亚里士多德眼中,朋友关系是血缘关系之外的人之间建立的平等互助的友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不排斥利益共享的追求,但是更强调追求一种“仁”与“善”的理想德性生活。这种对理想的朋友关系的理解方式既反映着从古至今人类共通的愿望,也为当今建设“一带一路”、促进国家间交往合作提供了价值参考。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和合思想通史”(18XNL01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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