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平:逻辑起源的一种建构性说明
2018年06月19日 08: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19日第1474期 作者:朱建平

  逻辑学是关于论证和推理的科学。与哲学一样,逻辑学负载着一种理智使命,体现一种文化品质和科学精神。逻辑是理性精神的核心成分,是理性文化的主要力量。西方的哲学思想、数学理念、科技学术、语言系统、律法制度等都与逻辑有着紧密的联系。要了解和研究西方的科学和文化,就不能不了解和研究西方的逻辑科学,而研究西方逻辑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研究西方逻辑史,对西方逻辑史的起源进行历史的重构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逻辑研究推理和论证,而推理和论证是人类理性为获得确定性和必然性知识创造出来的一种思维形式,它有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其中,知识的有效性涉及形式,而知识的可靠性不仅涉及形式而且还涉及内容(前提的真假)。凭借“可靠性”概念,逻辑与各门具体科学之间有了一种实质性的联系,因为二者均与真有关。但与作为形式的一致性问题不同,可靠性问题不是一个仅借助于逻辑手段就能确定的问题,因为它不仅涉及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而且还涉及前提与结论的真假,而前提与结论的真假不是一个从逻辑上能被辩护的问题。演绎逻辑只是假设前提为真而结论不能为假的一套形式装置,它关心的是演绎正确性,而这与前提与结论的真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虽然我们不知道人们何时开始注意到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但《前分析篇》中对演绎的形式处理表明,亚里士多德对此是有明确认识的。作为一个节点,它可以视为抽象的逻辑研究与对实在的某一领域的具体科学研究的一个分野。显然,伴随着对这一问题越来越明确的认识,即可靠性与有效性的分离,逻辑要成为一门与其目标相适宜的学科,必须从科学的其他分支中分离出来。

  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哲学家都使用同一原理解释自然现象,那些后来被称为神学、哲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都始于单一实体。但自希波克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物理学、医学、动物学以及生物学等都先后从宇宙论中孕育出来。亚里士多德基于当时知识发展的现状,按照它们的功能和旨趣,将知识分为理论的(旨在获得知识本身)、实践的(关注实践生活中的行为和善)和创制性的(目的在于获得美的和有用的客体)三种类型。其中,逻辑虽然构成一个独立的探索领域,但它本身并不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存在于上述任何一种知识类型之中。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逻辑作为一门处理范畴、命题以及研究推理、论证和科学理论结构的方法论,构成了各门科学的基础和知识研究的基本途径。这种对知识的分类和逻辑在知识体系中作用的阐述,对逻辑的产生具有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为逻辑与其他学科的分离提供了分类学的根据。

  逻辑的目标是通过考察前提和结论的形式联系,进而以形式的方式区别有效与非有效推理,最终确立起一种从假定为真的前提出发,必然地推出真结论的演绎程序。这种求真的认识论取向以及以形式有效性为核心的探索程序,将逻辑与同样关心推理与论证但出于不同目的的修辞学和论辩术等话语领域区别开来,后者为赢得听众而使用华丽辞藻、夸张和对比等手法,使之产生一种诉诸感官直觉的说服效果,或者利用语词的歧义和诡辩以达到特定的目的。对与劝说(说服)相对的证明的研究是亚里士多德两卷本的分析篇的主题。证明产生(命题上真的)知识,而说服仅仅产生意见。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对一个并非预知为真的结论的证明通常是从一个已知为真的前提开始的,其中包含了一系列推理的链条。他把研究前提和结论之间必然联系的(例如三段论)学问叫作证明的科学。亚里士多德还将推理分为证明的推理、论辩的推理和诡辩的推理。证明的推理是以普遍真实的原理为基础,其目的是为了获得一种必然性的真实;论辩的推理是通过双方问答从而揭露议论中的自相矛盾的一种推理;而诡辩的推理建立在强辩基础上,是一种强词夺理。其前提似是而非、不足为凭,或虽然前提可信,但因推理非有效而无法推出真实可靠的结论。苏格拉底、柏拉图与智者及诡辩学家的理论争论,为这种分离活动提供了动因和主要线索。而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则从逻辑的角度对双方争论进行了总结。

  逻辑对于语言,犹如数学对物理学。为了理解句子是如何工作的,我们必须了解句子的逻辑结构。反之,推理的逻辑形式是通过语言形式表现出来的,为了理解逻辑是如何工作的,我们必须对体现特定推理形式的语言形式进行专门的考察。虽然这并不能告诉我们逻辑和语言之间关系的全部信息,但它的确提供了一个骨架,一个句子的其他成分赖以充实的骨架。如果说逻辑是关于意义的语块,即命题之间关系的研究,那么命题则是由谓词和论元组成的。大致地说,命题是句子的骨架,谓词是动词(或形容词)的骨架,论元是名词(或代词)的骨架。逻辑仅对骨架感兴趣,忽略了句子中的其他东西。在语法中,人们使用逻辑的方式是将句子仔细地分析为它的逻辑骨架。例如,“Bill ran”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语句,仅有一个名词和一个动词。它对应于命题(RUN)(BILL)。(这里使用小型大写字母代表逻辑公式,以将它们与用斜体表示的实际的语块区别开来)注意在句子“Bill ran”中的动词是过去时,而在(RUN)(BILL)中的动词并不是过去时,因而它是“Bill ran”的骨架。

  在逻辑初创时期的古希腊,语言学尚未产生。当时的希腊社会正处在口头语言向书面语言、诗歌的格律文体向散文文体的过渡时期。因此,这里的语言形式主要指一种体现于散文文体中的书面语的语言形式。在前苏格拉底时代,修辞学家和哲学家就已经开始思索许多语言问题,流传下来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智者们的著作中就涉及最初的语音学、词源学、形态学和句法学的思考。对逻辑的反思,要求人们将逻辑与那些属于语言学范围的研究领域分离。当然,这并不是说逻辑不需要语法,恰好相反,同语言学一样,逻辑也需要自己的句法学和语义学。但与语言学不同,逻辑需要一个比自然语言更抽象、更严格的语言系统。这一语言系统必须具有充分的表达资源来描述人类推理的结构和逻辑的基本概念;同时,逻辑的严格性和精确性要求它的句法构造能够保证句子的语法结构具有唯一性,不会出现语法歧义的句子;而它的语义刻画必须以一种与我们的直觉相一致的方式,建立起一种语言表达式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并从这种联系中获得意义的语义学机制,从而为各种类型的语言表达式(如专名、陈述句、复合句、前提和结论等)提供指称、意义和真值条件。在古希腊,尽管语法的出现要晚于逻辑(狄奥尼索斯·克拉特斯(Dyonisius Thrax)的语法理论建构于大约公元前120年),但亚里士多德在建构其三段论理论时,他的确依赖于某种语法的区别和一种以实在论为特征的意义和真理理论。

  逻辑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演绎理论与同样以论证和证明为自己的方法论特征,并且具有同样程度的严格性和精确性的几何学有所不同。在《几何原本》中,欧几里得首先确定某些基本真理或公理,进而从中演绎出若干非基本的真理或定理。但在欧几里得写作之前,亚里士多德就肯定和描述了这一科学的严格概念。在他看来,所有的科学都应呈现为一种公理演绎系统的形式;任何一门科学从它的公理推导出它的定理的演绎必定是一个三段论。亚里士多德在肯定几何学所提供的演绎方法的同时,也指出逻辑具有比几何学更抽象,因而更普遍、更具一般性的特点。

  与柏拉图相比,亚里士多德对数学的印象似乎要少得多,但几何学的演绎性质及其公理化特征都存在于其逻辑学中。在讨论科学证明的《后分析篇》中,亚里士多德提出理论要成为科学,必须像几何学一样,通过一些适用于这门学科的有效方法,确立几条基本原理,这些原理必须是真的、直接的和原初的,是先于结果、比结果更容易理解的,是对结果的解释,而其他的真理则从这些基本原理中以演绎的方式被推导出来。他的逻辑就是遵循几何学这种演绎模式建构的,其中作为演绎体系的三段论只不过是这一模式的一个范例而已。亚里士多德对逻辑的兴趣可能与他希望将不同的证明连贯在一起,进而形成一个统一且一致的系统有关。尽管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对于古代几何学中的推理描述甚少,但他很可能一直在努力阐述一种理想,而这种理想或许在比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古老的多的其他几何学版本中就出现了。总之,希腊理智生活的一个明显特征是由以几何学为代表的演绎方法所决定的,这一点突出体现于逻辑学的创立之中。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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