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骅:重思麦克斯·缪勒与宗教学
2017年03月14日 07:5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3月14日第1166期 作者:陈越骅

  【核心提示】缪勒的开创性在于他以其声望与扎实的学术成果在人文学术界开辟了平等研究各宗教的宗教学研究,并为宗教学的现代学术合法性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历史性背书,使得宗教学研究在现代大学学科建制中赢得了一席之地,从而帮助人们深化了对宗教本身以及诸多宗教传统与文化、社会、经济等关系的理解。

  我们一般认为现代宗教学的主要奠基者是德裔英国学者麦克斯·缪勒(Max Müller, 1823—1900)。他在1870年以“宗教科学”(the Science of Religion)为名给英国皇家学会作系列讲演,三年后汇集四篇讲稿并加上附录出版了《宗教学导论》,这系列事件成为现代宗教学学科诞生的标志。

  缪勒同时也是现代语言学的奠基者之一,在梵语、印度学、神话学等方面颇有建树。因此,在进入宗教学研究领域时,他顺理成章地把早先的比较方法带入其中。在解释宗教现象的普遍性上,缪勒受康德影响,提出人在理性和感性能力之外还天生拥有认识“无限者”的能力,他称之为“信仰的能力”,并解释说正是这种心理倾向产生了历史上各种宗教。缪勒借用德国新教神学家施莱尔马赫的“有限”与“无限”概念,认为任何人和宗教都存在对无限者的不可言说的渴望。他的逻辑思路是先设想人性中具有理想的“神的观念”,然后语言的特性产生了有差异的具体宗教,由各个宗教又产生了各个特殊的人类群体——民族。缪勒结合自己的比较语言学研究得出结论,语言、宗教和民族密切相关,而且形成相对应的谱系关系,即“雅利安语/族/宗教”、“闪米特语/族/宗教”、“图兰语/族/宗教”。他的分类法影响广泛,然而把中国宗教包括在内的“图兰”谱系是类比和理想化的结果,缺乏历史依据,该名称也不再被学界使用。缪勒的宗教比较目的之一是通过寻找人类历史背后的普遍神性以缓解当时宗教历史批判和进化论思潮导致的社会信仰危机,宗教学不过是他整个“科学”系列计划的一部分,最终归属于“思想科学”(Science of Thought)。

  除了科学精神,基督教传统以及启蒙思想家的宗教概念也构成了他的宗教学范式的基础。在缪勒之前已经有人率先使用“宗教”概念并进行了相关研究,学者普遍认为18世纪休谟的《宗教的自然史》与《关于自然宗教的对话》是开山之作,但彼时这一领域仍然被归属于哲学传统。在缪勒看来,凡是与神圣观念有关的都是宗教的表现,都可能形成某种宗教。所以他在“关于神圣之学”的意义上认为宗教学包含“比较神学”和“理论神学”两种相容的类型,前者是他倡导的对神圣崇拜历史研究,即宗教史研究,而后者是归之于下的某种历史形式的“宗教哲学”。他也因此被认为是“比较神学”的创始人。缪勒的“宗教”概念被用来指称基督教与异教同属的类别,虽然它本身带有宗教比较的意思,但仍不能跳脱基督教自然神学的影响。他不仅对诸宗教起源的普遍性与同一性有信心,而且对未来的宗教形态有乐观的期盼:“未来的真正宗教将成为昔日一切宗教的完成。”缪勒以基督教为原型来定义宗教概念,并以此类比和辨认其他宗教。日本学者为了翻译英语“religion”及同源西语词而从佛教找出来“宗教”两个汉字。佛陀所说谓之“教”,弟子所说谓之“宗”,两者结合正好包含了佛教的整体历史源流。在汉语文化圈,我们过去更多以佛教为原型来理解宗教,容易联想到建制性的组织形态。一些现代学理问题的厘清,例如“儒家是否是宗教”等问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梳理东西方词源与学术传统的差异。

  缪勒的学术遗产是丰富的,其方法论最直接的产物就是“比较宗教学”,即后来的“宗教史研究”。正如他的比较语言学,他的“宗教科学”的核心方法也是“比较”,其名言是“谁如果只知道一种宗教,他对宗教其实一无所知”。夏普的《比较宗教学史》开宗明义地称赞缪勒的比较宗教学著作为“英语世界里的奠基性文献”。然而,夏普接着又指出西方世界一直存在研究诸宗教的悠久学术传统,缪勒及其追随者只是现代的一个新分支,所以他的历史贡献主要在于为宗教研究提供了“一种推动、一种形态、一套专门术语和一系列观念”。总之,人们并不是在缪勒的蓝图和框架上修修补补地盖起学科大厦,相反,现代宗教学的分工与合作是一种基于传统学术路径累积以及学者自发兴趣的结果,缪勒的宗教学也成为了诸多宗教学中的一种。

  缪勒的开创性在于他以其声望与扎实的学术成果在人文学术界开辟了平等研究各宗教的宗教学研究,并为宗教学的现代学术合法性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历史性背书,使得宗教学研究在现代大学学科建制中赢得了一席之地,从而帮助人们深化了对宗教本身以及诸多宗教传统与文化、社会、经济等关系的理解。随着更多来自全球不同文化传统的融入,宗教学自身在不断进化;反过来,宗教学提供的理论视域也将影响各个文化看待宗教现象的方式和对待宗教的实践反应。“宗教”这个源自西方语境的学术概念本身就带着独特的文化视角,宗教人类学家阿萨德指出,根本不可能存在普遍的“宗教”概念:它是17世纪以来欧洲思想家逐渐沉淀的结果,对宗教概念的定义不仅是理智的运用,而且是一个历史性的和社会政治的行为。不同的宗教定义设定了随之而来的整套思想议程。我们也可以说,缪勒是欧洲宗教研究传统的集大成者,一个现代阶段的里程碑,但不是束缚后人的绊脚石。吕大吉在为《宗教学导论》所写的序言中说,“每当宗教学者有所前进时,都得回顾他(缪勒)开步走的起点,才有可能找到自己现在的位置”,我们唯有回溯源头、重拾精华、积极对话才能走向全球的跨文化宗教学研究。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宗教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常畅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