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峰:完善政策建构机制 重视人才培养路径
——浅析欧盟区域创新创业发展模式
2018年12月17日 08:4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2月17日第1597期 作者:刘玉峰

  在全球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创业已成为提振经济、促进就业以及解决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为了促进区域创新创业,国家层面在政策制度建设、人才集聚、资源汇聚、知识产权完善等方面都采取了积极举措,逐步形成“政、产、学、研、金、介、贸、媒”一体化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有效地调动和助推了创新创业实践的发展。但由于区域的环境差异,以及长期以来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的阻滞问题,我国的区域创新创业呈现出南北、东西梯度化趋势明显且发展水平不均衡、不协调的现象。纵观全球,欧盟土地面积与我国相仿,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明显差异,同样面临着区域创新创业协调、均衡发展的问题。但近年来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国在区域创新创业发展中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强化区域和国家战略互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独特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区域创新创业发展有启示与借鉴作用。

  不断完善政策框架体系

  欧盟区域创新创业政策是欧盟支持区域经济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和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具体的相关政策资金包括为提升区域研究能力、促进区域合作研究的区域政策资金、研发框架资金,为帮助创新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与技术转移的专项资金,为推进区域创新智慧专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例如在现代农业领域,欧盟通过欧洲农村发展农业基金(EAFRD)、欧洲海事与渔业基金(EMFF)等对现代农业的技术创新、规模化运营、平衡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提升农业竞争力等方面提供资金帮助,近年来累计投入达到1054亿欧元。此外,为破解欧盟区域创新创业环境差异过大问题,降低区域间的创新创业赤字,欧盟陆续制定了《知识驱动增长》《欧盟2020》《智慧专业化研究与创新战略指南》等指导性政策文件,以确保区域政策资金能够集中使用到区域创新创业研究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在实施区域均衡发展创新创业政策的同时,欧盟构建了可测评的区域创新创业评价机制,其评价体系包括基本环境、投资现状、创新创业活动和区域影响四类主要指标。基本环境指标涵盖人力资源、科研体系和城市基本设施等;投资现状指标涵盖公共研发支出、风险投资规模及数量、企业研发创新支出、企业培训投入、员工信息化水平等;创新创业活动指标涵盖创新、外部合作、知识产品三大方面,其中创新主要测评中小企业在产品、营销、组织等环节的创新数量及比率,外部合作主要测评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教育机构、企业等组织的合作数量与规模,知识产权主要测评专利、商标、设计应用的数量等;区域影响指标则涵盖就业趋势与就业人群、科技产品销售、知识服务出口、新产品与新市场拓展等。欧盟基于各类指标的统计与数据分析,对欧盟成员国及所属区域的创新创业能力与产业结构、发展现状进行总体评价,为进一步制定适应区域均衡发展的创新创业政策提供依据。例如,欧盟利用区域创新创业评价指标数据对农产品供需结构、农业补贴资金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与优化,重点解决欧盟各成员国在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农产品附加值偏低、农产品价格波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维持欧盟在农业生产领域的优势提供政策与资金保障。

  欧盟还遵循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中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阐释,陆续发布了《欧洲创业绿皮书》《行动计划:欧洲创业议程》《欧洲奥斯陆创业教育议程》《迈向更大合作和一致性的创业教育》等纲领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文件,旨在整合欧盟社会资源协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最终达成“让年轻人在教育系统内通过不同阶段的学习获得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为此,欧盟从政府、高校与社会三个层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并根据区域创新创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设置学科专业与专项能力培训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训练。例如,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设立“卡尔·冯·林德学院”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与能力,并依托学校设立的创新性激励机制鼓励师生参与区域企业与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动。荷兰则依托众多的社区学院,结合国家特色农业产业,通过高效生态农业、农业合作模式、农业教育、农业科技服务、农业品牌创建等经验,在园艺、畜牧、种植产业等行业领域培养现代化农业创新创业人才。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体系及终身化的学习理念,为欧盟区域创新创业均衡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智力支撑。

  对推动我国区域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启示

  欧盟推动区域创新创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对于目前我国区域创新创业的发展,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启示。

  第一,各地方政府应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点建设规划框架下,制定符合区域自身特点的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并形成跨区域、跨地区的协作机制。在政策实施基础上,更加有效地统筹区域内的创新创业资源,转变创新创业资源投入模式,将更多的创新创业资源投向能够形成区域特色产业和创新创业生产能力集聚的领域。例如“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丝路带”等项目的建设就是在国家“一带一路”框架下,发挥黑龙江省在对俄贸易中的地域优势,着力打造对俄贸易物流大通道,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第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和创新创业企业的主体作用,有效依托区域领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力量,设计出符合区域发展切实需求的政策,推动区域内企业提质升级。在政策措施的设计过程中,应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将创新创业资源投入到符合区域发展需求、提升区域发展潜能的优势产业领域中。例如黑龙江省实施的“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就是依托黑土地的天然资源优势,延伸粮农、食品产业链条,提高农业资源精深加工比重,重塑“原字号”、打造“新字号”,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三,建立高等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整合“课程、项目、竞赛、孵化、转化”的教育教学资源。高等院校应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创新创业发展需求,通过“校地、校所、校企、校校”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进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体系,为区域创新创业发展的人才储备与输出提供强大助力。例如,黑龙江省高等院校的农业、林业、畜牧、食品等专业,应以服务农业生产为落脚点,参照欧盟各国现代农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模式、体系与机制,加快培养适应黑龙江省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第四,完善创新创业评价机制,形成区域创新创业发展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可量化评价指标,为区域创新创业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来源和决策支撑。依托评价指标和真实数据,不断优化体制、创新发展机制,破解创新创业阻滞、汇聚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创新创业人才,营造适合区域创新创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文化氛围,为均衡、持续推动区域创新创业提供条件和保障。

  (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黑龙江省新型智库研究项目“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务发展对策研究”(18ZK05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创业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刘远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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