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受美学视角解读设计的交互关系
2021年03月26日 09:5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3月26日第2134期 作者:孟少妮

  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的生产模式与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传统思维将产品设计的接受方式仅仅归结为设计师与消费者之间的二元关系,从而忽视了对设计师、设计产品、消费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与逻辑关系的拷问。因此,笔者基于“接受美学”理论,探讨设计师、设计产品、消费者之间的接受生成关系,力图从服饰设计接受之维的思路理清被误读的设计问题与设计困惑,揭示设计师、设计产品、消费者三元交互关系的研究新范式。

  设计产品与消费者的接受第一性之争

  从产品设计的角度来解读设计产品与消费者的互动关系,因两者地位关注点的不同而呈现出何者第一性的不同论述。正如当代的时尚美学理论研究重视消费者的欣赏和批评,但针对消费者的欣赏和批评必须以设计产品为基础,即设计产品是第一性的,消费者的欣赏和批评是第二性的。接受美学理论的研究视角却并非如此。从设计产品的接受情况来划分,以消费者为主体,以接受的设计产品为主,得出了有差异化的认知,认为被消费者接受的设计产品是第一性的,未被消费者接受的设计产品是第二性的。因此,我们通过两个简单案例,深度解析设计产品与消费者的接受第一性之争中的“得”与“失”。

  纵观历史变迁及其东西方文化碰撞与融合的关系,曾经风靡一时的服饰流行现象是否立足于当代的时尚审美的社会变革,是否协调设计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基于这种疑问,笔者从社会时尚风潮的影响因素出发,探析设计产品与消费者在接受第一性之争中的“得”与“失”。首先从“紧身胸衣”到“文胸”的时尚美的革新,折射出社会审美观向身心健康、愉悦的审美观的转型,尊重“紧身胸衣”在不同时代下所诞生的延伸设计产品如“肚兜”“背心”等具有女性身体装扮功能的产品革新以及身体曲线美的认同与追求。被革新后的“紧身胸衣”发展至当代的“文胸”,已经成为女性服饰生活中的必备单品。由此可知,从紧身胸衣到文胸的起源、发展、改良再到该产品无法被取代的内在规律演变,成为时尚审美流变时代性特征的典型案例,构成了设计产品与消费者接受第一性之争中“得”的时代见证。其次是消“失”的“三寸金莲”。“缠者为贵”的审美标志在其流行的宋代由最初的舞鞋蜕变为“俏”“仙”“雅”的审美象征,并成为超越身体感官审美的重要指标,从而推动了缠足的发展与三寸金莲设计产品的流行,同时也营造出三寸金莲单品与消费者满意度极高的唯美局面。但因其极大地摧残了女性的健康,缺失产品创新设计理念和功能革新的转型而被时代抛弃的审美趣尚,沦为设计产品与消费者接受第一性之争中“失”的一时之尚。

  设计师与消费者的接受互补关系之辨

  从古今、东西方设计的发展轨迹来看,设计师与消费者存在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关系。关注不同时代设计师与消费者究竟存在着哪些审美活动,既要从历史文献的字里行间中发现那个时代的设计师观念究竟达到何种自觉的程度,又要从历史哲人的理论表达中来确定当时社会的审美观念、审美理想究竟达到什么样的逻辑水准。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一个时代的时尚审美活动中设计师与消费者的审美接受聚焦为何种类型的设计产品,以什么方式呈现出的设计产品形态能够体现设计师与消费者的接受互补关系之辨。

  探讨设计师与消费者接受互补关系问题,应该深入探讨时尚流行背后设计产品的发展逻辑与时尚流行规律。就服装设计而言,分析服装设计师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可知,服装设计师在引领服装时尚潮流乃至时代脉搏的历史主导地位时,消费者根据服装设计师推出的潮流服饰选择被动接受或者不接受。随着设计师获得独立的地位,服装品牌的出现,设计师与消费者之间的这种被动接受关系发生了转型,服装产品设计效果的优劣需要靠市场来检验。也就是说,一定要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将每个细节经营到位,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样的转型,无疑将消费者被动的接受地位提升到以消费者为主导的实践检验高度。因此,设计师与消费者的互动模式因服装产品的不同属性而有不同的定位方式,服装产品以消费者的接受为前提,根据消费者的不同需求、购买周期、穿着周期等因素,随时转变服饰流行时尚。这一行为促成了服装设计师与消费者在服装产品中介中缺一不可的接受互补关系,通过服装产品搭建设计师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共鸣的桥梁便显得尤为重要。

  思考设计师与消费者的接受互补关系,有三种倾向值得深思。其一,设计师对消费者的控制感,优秀设计师的作品使“消费者会听任他摆布”;蹩脚的设计师“不能赢得和控制住消费者”。其二,设计师与消费者的远距离感,从古至今,设计界确实出现过不少设计师对消费者接受效果不屑一顾的现象,甚至用鄙夷的眼光无视消费者的接受态度,导致设计师与消费者之间产生远距离感,从而使有希望被消费者接受、认可的有价之物沦为无人问津的悲剧。其三,从“热点”的分析和评判方面来看,消费者群体对设计产品的接受热点是设计产品交互关系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所以,设计师不能把“热点”当作“起点”,而应透过现象挖掘产品设计本质中所隐匿的应用价值,以期促进设计师与消费者在设计观念变革中的互补接受关系。

  设计师与设计产品的接受融合关系之思

  设计师与设计产品的接受关系大多基于消费者喜好,这是被误读的“消费者决定一切”的设计成因,即消费者决定设计师与设计产品的价值和生命力,但对于该论断应辩证看待不同时代设计师与设计产品的价值与地位的差异性。一方面,从消费者决定一切的主体地位来看,因设计师与设计产品接受融合的最终去向都是围绕消费者进行的,此时设计师的主动性在无形中被削弱了,设计师与设计产品似乎成为接受美学过程中的被动客体,从而导致了设计师迎合消费者而将设计产品的接受热点作为产品卖点,由此设计师与设计产品在一味迎合消费者接受因素的矛盾漩涡中迂回。另一方面,从设计师与设计产品的输出作用与价值来看,消费者的接受方式和接受效果有较大差别。造成这种差别的要因来自消费者个人接受的因素,诸如消费者的世界观、价值观念、属于什么阶层、经济状况(包括收入、自由时间、居住条件、工作和一般生活条件)、所受教育、知识和文化水平、审美需要、年龄甚至性别以及消费者同其他设计产品的关系(如曾经接受过的设计产品)等。正因为消费者所处的生活期待视野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对设计师与设计产品的认识、审美观、审美趣味、审美需求等的期待视野方式和结果的差别。因此,消费者对设计产品的接受因素左右了设计师与设计产品的创新成果。相反,消费者对设计产品的期待视野又推动了设计师与设计产品创新成果的更迭,设计师需要用大数据、时尚美、高科技、智能化等时代新名词来武装设计产品,力图从根源上提高消费者的个人接受能力,促使消费者获得接受的最佳效果的同时,获得真实的美的愉悦和美的享受。

  综上所述,着眼于接受美学研究视角,解读当代中国产品设计文化语境,无疑与设计产品三元交互关系产生交流、碰撞与影响。这将推动中国当代产品设计交互关系中设计师、设计产品、消费者逐渐形成自己的整体表达方式和接受效果,阐释接受美学与产品设计生成关系研究新范式。重塑并完善设计产品与消费者、设计师与消费者、设计师与设计产品之间的接受途径和接受方法,进而理清设计师、设计产品、消费者三元交互关系的内在规律与情感共鸣,是强化产品设计研究“当代论”的学术应用价值。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设计美学研究”(19ZD2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艺术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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