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的乡村媒介启蒙
2020年05月21日 00:5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5月21日第1930期 作者:关琮严

  新中国成立后,基层乡村的现代媒介网络逐步建立并完善,在政策传达、文化宣传和社会动员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在此历史进程中,乡村媒介空间逐渐向现代转型,伴随并隐匿于其中的媒介启蒙很少被重视和探究。当下乡村传播研究中开始较多关注农民主体性,而媒介启蒙作为农民主体性的生成机制理应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被置于历史脉络中发掘和探讨。

  媒介启蒙:媒介空间中的反结构化实践

  在列斐伏尔(Lefebvre)的空间理论中,“身体”作为一种原初概念用来阐释社会空间的建构,“身体”生产了空间,却受制于空间法则,二者间相互渗透。也就是说,身体成为人对社会空间的主体性实践和社会空间对人反制的场域,成为人与社会空间连接的天然媒介。人与身体在社会空间实践中相剥离并具有了各自独立的意义,人成为抽象的主体性的建构,身体成为具象的实践性的存在。但长期以来,传播学研究未给予“身体”足够重视,传播成为脱离身体的、抽象的意义流动,媒介成为没有身体参与的孤立存在,人成为抽离了物质身体的空洞概念。

  那么,如何实现抽象的人在具象的身体与环境化媒介相互作用中的塑造与表达?在媒介空间中,媒介与身体的互动形成了感知、体验、批判、审美等认知标准和价值准则,这些都作为抽象人的具体映射并成为人主体性生产的结构化原则。媒介启蒙正是在这个层面才具有了理论意义。因此,媒介启蒙可以被界定为在媒介空间变革中,新媒介破除旧有原则,通过展开反结构化实践以重塑认知标准和价值准则为核心的人主体性的历史过程,在该过程中身体成为媒介与人相互影响的中介或场域。根据媒介、身体、人相互作用的方式,媒介启蒙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媒介形式启蒙,二是媒介内容启蒙。

  媒介主体性:乡村媒介启蒙的核心意涵

  媒介空间是由实现人的信息分享、社会交往、情感维系、文化认同的媒介所中介和结构化的传播场域。媒介空间是人通过媒介实践塑造自身主体性的主要机制。传播学者吴飞将人的主体性分为内向度和外向度两个维度,外向度强调人对自然界的主体性,内向度强调人对自身的认识和改造,是对个人主体意识的反身建构。内向度的主体性建构是外在环境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相互作用的结果。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乡村社会空间中重塑了农民的主体性并形成了新型的乡村社会关系,比如国家以宪法的形式将农民作为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主体进行了制度确认,通过在乡村开展政治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重建让农民获得了政治主体性,通过进行社会主义文艺改造与基层文艺实践让农民获得了文化主体性,通过重构基层乡村公共媒介空间和开展公共媒介活动让农民获得了媒介主体性。这些都是农民内向度主体性的发展。媒介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在媒介空间中,人既有对媒介技术的感知,也有对媒介内容的理解。因此,人的媒介主体性建构是追求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建立起了以现代媒介为中心的基层乡村媒介空间,服务于对农政策传达、政治宣传、文化革新和社会教育等。现代媒介在为农民再现超经验和超地域外部世界的同时,还将农民置于国家框架内重塑农民对自己和国家关系的认知与想象。

  结合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媒介实践史,可以将农民媒介主体性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集体主体性阶段。农村集体化时代的有线广播、电影等媒介,以集体性的媒介活动方式内在地规定了农民对媒介空间公共性的认知,围绕这种媒介活动的行为准则与关系框架,农民对现代媒介的主观能动性难以超越集体行动的逻辑,农民的媒介主体性表现为集体主体性。二是家庭主体性阶段。集体化时代结束以后,收音机、电视等媒介进入农村家庭,家庭成为媒介活动的重要空间,农民的媒介自主性得到提升。家庭媒介的规则逐渐渗透到农村家庭生活,重塑了农村家庭关系,媒介主体性表现为家庭主体性,并一度造成农村公共媒介空间的衰落。三是个人主体性阶段。随着市场力量的渗透,个体作为媒介消费者的身份被确立和强化,媒介成为重要的象征性资源被纳入个人主体性的意义框架进行考量和确认。这时的媒介主体性表现为个人主体性。媒介的个人主体性不再是某一固定媒介空间的稳定生产,而成为在不同媒介空间中流动性的转换。

  乡村媒介启蒙的意义归宿

  在乡村媒介空间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农民通过长期的现代媒介实践,逐步接受现代媒介并具备相应知识、观念、能力,开启现代媒介化生存的历史进程。

  如上文所言,媒介启蒙包含媒介形式启蒙和媒介内容启蒙两个层面。在乡村现代媒介化生存的历史进程中,媒介的形式启蒙主要基于现代媒介技术的身体实践。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国家将现代媒介推向农村的过程中,媒介技术给农民带来了全新的感官体验,村民对现代媒介技术产生强烈的好奇心。比如农民初次收听有线广播的惊讶,初看电影的惊恐,等等。英国社会学家和媒介研究学者尼克·库尔德利(Nick Couldry)认为这是媒介嵌入了广义的文化和社会过程时产生的紧张和矛盾,并将其称为传播媒介带来的“隐痛”。在麦克卢汉(McLuhan)看来,这种新媒介实践的意义却在于“提供转换事物的新视野和新知觉,转化或传递经验”。这种点滴的渗透性的改变会累积形成社会的整体变革。传媒学者刘婷和张卓认为新媒介通过重塑感知,最终会引发环境、文化和社会的变迁。媒介的内容启蒙主要是通过现代媒介超地域的信息传播,不断更新农民知识体系,不断重塑农民思想观念,不断拓展农民经验范围。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的农村现代媒介网络将农村接入国家信息版图,农村日常生活的意义参照和话语表达也因此被重置。

  新中国成立后,乡村媒介空间中全新的身体实践孕育出农民强烈的媒介参与意识,尽管有农村集体化制度力量的外在推动,但这种自发形成的媒介参与意识内在地促进了集体化时代农村广泛的社会动员和通达的信息传播。集体化时代结束后,农民在集体化时代形成的媒介参与主体性受市场力量驱动逐渐转换为媒介消费主体性,而且在媒介技术和多元多样价值冲击下,媒介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统一均衡的格局被打破,农民媒介主体性发展也因此受到影响。

  那么,如何通过对新媒介实践的合理引导来确保农民主体性的健康发展?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媒介主体性的成长历程来看,农村公共媒介空间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媒介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持续均衡发展。农村公共媒介空间具备媒介共同所有、媒介活动共同参与以及媒介场景共享的特征,规避了以个体为中心彼此割裂的媒介实践及其形成的以分散原子化为特征的异化的媒介主体性。时下乡村新的媒介实践中,公共媒介空间正在以微信群等数字社区的新形式出现,在重构共在共享共为媒介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日常化的过程中逐渐转化为影响农民媒介主体性生产的内生力量。

  可以看出,在乡村媒介空间中,通过重建公共性来引导和规范主体性可能是一条颇为有效的路径。一方面需要在新的历史语境和媒介技术环境下,重新发现和唤醒乡村媒介空间的公共性,并在公共性的道德、价值框架内认识和处理好他人、自身以及媒介的关系。另一方面,需要以乡村认同为指向,以维护媒介空间的公共性为前提,在主体间的互动、互助、互益中完成相对主体性的确认。

  (作者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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