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健全
2023年03月20日 09: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3月20日第2613期 作者:本报记者 张清俐 通讯员 张晓凯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新时代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理论、制度和实践上着力推进,形成一系列创新经验和显著成就。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任务,以及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要求,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征程。

  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今天的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定势进一步加强,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开辟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内法治状况是衡量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国家法官学院行政审判与综合理论教研部教授施新州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果,在党内管理上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权威性,在管理效果上体现了党内法规实施体系的高效性,在监督体制上体现了党内监督体系的严密性及制度化,在管理体制上体现了党内保障体系的坚强有力。而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治是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的发展趋势,也是国家法治的核心要素和内在要求。

  第一次召开中央层面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第一次明确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明确到建党100周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目标。十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系列“第一次”,推动党内法治发展进入快车道。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勇看来,党内法规的迅猛发展是新时代中国之治的应有之义。新时代,在国家治理上,已经形成以依规治党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以依法执政能力增进依法治国的实效、以依法治国实效强化党的执政地位的国家治理逻辑。在这种治理逻辑主导下,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是中国之治的核心内容,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不断自我革命、不断探索前进的最新成果。

  学理化阐释党内法规建设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新时代十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就”“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党章”“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两部法规”“党内法规体系载入党的二十大党章”“党的二十大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在近日由山东大学党内法治研究中心等机构主办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法规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上,与会学者结合会上发布的“2022年度党内法治建设十大事件”,总结提炼党内法规建设一系列新举措的重大意义,并展开学理阐释。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认为,深入探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管党治党各领域重大事件,深化对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经验性认识和依规治党的规律性认知,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共识性框架体系的重要切入点。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章作出50处修改,将伟大建党精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的自我革命、党内法规体系、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载入党章,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新征程上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制度依循。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祝捷认为,本次党章调整和修改主要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体现出党章非常重要的功能,即在内容上对党代会报告的精神进行提炼和升华,并将其予以规范化和制度化。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蒋清华认为,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应体现对党章的全面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党章也需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实践作出新的规定并不断发展完善。

  在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海波看来,党内法规体系写入党章,是依规治党在新时代的重大进展,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政党的治党方略和部署,回应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根本性问题。郑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苗连营认为,党内法规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着重要的制度支撑与保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就必须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构建起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与国法体系的衔接协调,将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治理效能。

  此外,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两部法规、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纪委出台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就依法治军战略作出重要论述等,也体现了党内法规实践与理论的新成果,受到法学界的普遍关注。

  迈入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党的二十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征程,其中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学术命题,为未来党内法规研究提供了理论创新的土壤。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韩强认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方法论指导下展开的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工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了一些新的特点,比如“六个坚持”中的系统观念得到更广泛深入的体现,彰显了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路。其中,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内法规体系、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监督体系等各自的内涵及其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系,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新的重要问题。

  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在全国发行。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章志远认为,学术界应把握《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背后的逻辑思路,使其成为新征程上指导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系统总结新时代十年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经验,有助于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在联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郭为禄认为,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需要把握三重进路,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党内法规政治保障功能,突出完善“两个维护”的体制机制,切实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协调贯通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二是要以组织法规法典化凝聚党规法典化基本共识,为新征程上推进党内法规体系高质量发展作出努力。三是要以高效的制度实施,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不少学者认识到,当前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明显滞后于党内法规的实践发展,如何拓宽理论研究是学界必须深入思考和亟须解决的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正成为党内法规理论创新的重要学术增长点。武汉大学副校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周叶中提出,一方面,应从中国的独有实践、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新探索以及创造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三个角度认识和把握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定位和走向。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夯实建构党内法规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工作,为党内法规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提供依托。同时,要加强党内法规多学科研究成果的整合力度,为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的自主性和相对独立性提供支撑。中国政法大学制度学研究院院长李树忠也提出推动党内法规学学科发展的构想,首先,要在整体上集中推进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形成一个汇聚队伍的平台;其次,要真正做到多学科方法交叉研究,综合运用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党史党建学等多学科方法。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由理论、制度和实践构成的系统工程。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肖金明认为,新征程上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注重理论先导,科学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体系提供根本思想遵循。要强化制度依托,从党章出发,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夯实实践基础,积极回应全面从严治党若干实践命题。谈到拓展党内法规研究领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认为,研究党内法规,除了要关注党内法规以外,还要关注党内规范性文件,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党的制度建设全貌。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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