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21年11月26日 07:5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1月26日第2296期 作者:记者张清俐

  本报青岛11月22日电 (记者张清俐)11月21日,山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三届“山东海洋强省法治保障论坛”在青岛举行。

  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关系到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安全和沿海地区社会稳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胡学东以中国海洋行政法律体系为例介绍称,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包括海域执法、海岛执法、海关执法、海洋资源开发执法等。近年来,执法主体和执法内容出现一些新的趋势,但执法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执法依据的不确定性等问题尚待解决。

  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对海洋法治学科建设提出迫切的人才需求。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提出,海洋法治体系应包括专门的海洋法律规范体系、海洋法治实施体系、共享海洋法治监督体系、海洋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在构建海洋法律体系的同时,要重视相关实践中产生的新兴法治问题,从而深化海洋法治建设,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承办。

责任编辑:常畅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