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持续的帮扶发展机制
2020年12月25日 08: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25日第2077期 作者:本报记者 明海英

  截至2020年6月,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红石村顺利脱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驻红石村工作队成员告诉记者,发展集体经济与特色产业,是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手段。

  增强集体发展活力

  红石村位于东南部黄龙山脚下,耕地面积少,是典型的山区。2014年,该村有贫困人口141户485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驻红石村工作队队长笪宁介绍,在充分分析红石村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贫困劳动力人口等情况的基础上,驻村工作队将种养殖作为主要产业扶贫项目。该项目以村民合作社为经营主体、村里贫困人口为主要劳动力,同时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消费主体,组织产销对接,帮助贫困村实现产业造血和输血。该校近年来累计向红石村投入帮扶资金近200万元,筹集社会资金300余万元;帮助红石村发展精准扶贫超市,每年为村集体增收8万元,极大地带动了当地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栾永玉对记者说,发展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对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民主化、丰富文化生活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至关重要。

  “从目前实际发展情况看,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多数依靠各种来源投入形成的集体资产对外发包或入股获得收益,这是现阶段的可行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贫困与福祉研究室主任檀学文表示,从长远来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当实现资产所有、资产管理和企业经营的剥离。在集体资产壮大到一定程度时,应聘请职业经理人,采取公司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实现发展集体经济和增加集体收入的有机统一。

  栾永玉建议,要增强村级集体发展活力。尤其要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村级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功能,切实推动贫困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

  提高贫困群众产业参与度

  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成长春表示,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壮大,要因地制宜,将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作为重点开发对象,同时依托网络平台,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益。在文化底蕴、生态环境等方面拥有突出优势的地区,可以发展乡村旅游、全域旅游,实现经济快速增长。通过奖励、补助等形式,增加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持续资金支持。

  栾永玉总结道,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需打好政策“组合拳”。成长春也提出,可以整合各个地方的特殊资源,将差异化的生态旅游资源作为统一的旅游名片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盘活各地区特殊资源,带动农民就业,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

  激发脱贫户发展的内生动力。檀学文表示,从根本上说,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不应仅靠扶贫政策实现增收,而要靠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劳动能力实现自主发展。当然,一些并非直接补贴性的支持措施依然可以延续。例如,在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之间建立的产业化带动关系,对包括脱贫户在内的一般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对新型经营主体雇佣半劳动力或弱劳动力提供就业补贴等。相关措施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及就业,可以成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的一部分。

  持续巩固帮扶成效。栾永玉表示,首先,稳定扶贫政策措施。严格贯彻“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政策措施,稳定脱贫攻坚工作体系,打造“永远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强化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组织实施防贫干预措施,确保遇困不返贫;激活外部力量持续参与脱贫攻坚实践,完善参与机制,持续巩固帮扶成效。其次,巩固深化产业扶贫。培育壮大稳定增收产业,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可靠保障。此外,强化内生动力保障。坚持扶贫扶智扶志相结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展就业创业渠道,激发村民发家致富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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