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
2020年03月25日 00:5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3月25日总第1893期 作者:

  民营和小微企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尽管近年来中央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和政策措施,使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贷款利率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并没有真正地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对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的持续健康发展。

  1.企业发展政策。一要促进企业规范发展。通过工信局、工商联等单位组织民营和小微企业家、高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规范意识,提高操作技能;通过工信局继续组织各方面专家,为民营和小微企业进行咨询、巡诊活动,为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针对性的建议。二要促进企业优化结构。要充分发挥市产业引导基金、科研项目资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院士工作站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技术水平。三要支持企业市场开拓。鼓励本地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与本地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相互配套,对主动与大中型龙头企业配套并有长期订单和应收账款的中小企业,银行要积极为其提供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商业汇票贴现等配套金融服务。

  2.金融支持政策。一要支持企业直接融资。积极推动债券融资,充分利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ABS、MBS、CDO、CDS)等进行融资,减少银行贷款的压力。二要强化央行政策支持。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增加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的资金额度;促进各商业银行的供应链融资,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再贴现专项资金,并将备案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商业票据纳入再贴现的范围,引导商业银行票据贴现利率低于市场平均利率。三要促进商业银行融资。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授信计划总额;减轻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经理的压力;落实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考核,优化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与考核指标。

  3.金融生态政策。一要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打造正确的债信文化和诚信行为,主动“送政策上门”,构建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要进一步落实红黑白名单制,既对商业银行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提供指导,又对不守诚信、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进行打击,净化信用生态。同时要充分发挥金融案件专门合议庭制的作用,提高案件执行力,奖优罚劣,营造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契约精神和良好的信用环境。三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商业银行从总行、分行到支行要做到放活、管好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在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四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工程,不仅要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人才工程和大学生创业工程;而且要进一步强化优秀金融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工程,争取将优秀的金融人才配置到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岗位,真正有效地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行长,湘潭市金融学会会长 陈翊高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调研员 刘碧波 湘潭市金融学会秘书长 王定芳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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