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2019年09月11日 09: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9月11日总第1776期 作者:本报记者 查建国 夏立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近日,“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坛”暨“新中国70年来‘共富’实践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举行。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在为实现人民幸福、迈向共同富裕而不懈奋斗。华东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宋来提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共富”征程中,我们应当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制定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及其“两步走”战略安排,就如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个宏伟目标,进行不断探索。教育部社会科学中心副研究员王晓宁表示,共同富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关乎今后的改革方向和重心。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林认为,共同富裕应该包含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方面。对共同富裕的追求,应该是动态的、长期的、不断发展进步的。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鲁品越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两极分化势必导致经济危机甚至阶级斗争。有鉴于此,中国必须走符合自身条件、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邱卫东认为,我们应在资本批判的高度上,澄清当代中国在走向“共富”过程中所应具有的历史认知与举措,即充分发挥资本作用是走向“共富”的基本前提,有效引导驾驭资本是走向“共富”的根本保证,健全与财富生产结构相匹配的分配机制是达到“共富”的核心指向,以此来全面谋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富”之路。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马拥军表示,社会主义财富除了个人财富,还有社会财富;除了物质财富,还有非物质财富。不同的历史阶段,财富增长的重心不同。改革开放以前,社会财富增长很快,但个人财富增长有限;改革开放之后,个人财富快速增长,但社会财富增长相对缓慢。温饱阶段,我们所追求的财富形式主要是物质财富,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甚至进入更高级的社会发展阶段之后,人们的社会需要会快速发展。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钟明华提出,要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应该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来推动。从国家层面讲,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从社会角度而言,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建立劳资利益共同体,践行共享发展。从劳动力本身而言,应提高权责意识,提升自身素质。

  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应更多从制度和政策入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秦刚表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缩小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在消除贫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改善民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缩小区域差距等方面下功夫。上海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孙力认为,处理激励机制与共富需要、社会平等之间的关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创造既能够促进增长,又能够维护公平的制度;二是国家税收政策应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有效的二次分配推动共同富裕;三是创造一种更高水平的公正文化,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个人贡献与社会福利相适应的共识。

  当前,精准扶贫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上海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曹东勃提出,精准扶贫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对口扶贫协作充分激活了地方政府间要素协同、优势互补的潜能。我们要更加重视以统筹协同助力贫困生态的改善,要更加重视扶贫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完善和治理经验累积,要更加重视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并激发农村可持续发展潜能。

  会议由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办,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联合承办。

责任编辑:王宁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