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019年08月30日 08: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8月30日第1768期 作者:记者吴楠 通讯员齐琦

  本报南京8月28日电 (记者吴楠 通讯员齐琦)8月24—25日,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在南京主办“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论坛”第一次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展开研讨。

  南京大学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洪银兴表示,长三角是我国最具经济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对于实现当前中国经济“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需要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全力打造沪宁杭科创中心。南京师范大学创新经济研究院院长蒋伏心认为,要以国家级科学中心为基础,建立科学联盟,以科学联盟带动地区基础建设、基础研究,进而带动长三角产业发展。

  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党委书记、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曲振涛提出,长三角一体化应是市场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要加快完善土地制度和民企经营环境。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认为,只有坚决打破区域间的行政壁垒,鼓励企业充分竞争,才能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上海财经大学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学良表示,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要重视“大与小”“同与异”之间的关系,打破产业及空间雷同。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王国刚认为,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体制机制创新应该走在前面。他认为,应共同谋划长三角区域内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以科创板为导向,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实体企业集群。西南财经大学长江金融研究院院长张桥云分析了长三角地区金融资产交易现状。他提出,长三角从区域金融中心角度实现一体化,要依托上海、结合本地、适度竞争、定位发展,苏浙皖三省要打造好上海金融副中心。

  中央财经大学原副校长李俊生认为,长三角一体化背后的财政问题不容忽视。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应该是“普惠制而不是特区制”,是“都市化而不是被城市化”,是“市场化而不是被行政化”。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沈坤荣认为,当前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尤其是跨区域一体化发展变得格外重要,要加快建设高水平高品质一体化发展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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