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劳动 弘扬劳模精神
2019年05月17日 08: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17日第1694期 作者:记者赵徐州

  本报沈阳5月16日电 (记者赵徐州)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研究和弘扬劳模文化,彰显劳模精神的时代魅力,“劳模精神与新中国70年”研讨会暨全国劳模文化研究联盟第三届年会日前在沈阳召开。来自吉林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上海师范大学等80所高校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新中国70年劳模精神的生成、培育、弘扬和研究等话题展开探讨。

  劳动之所以光荣,是因为它本身能够为人们创造幸福感。人通过体力和脑力活动,实现了人的本质、展现了人的存在,劳动的人是幸福的。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何云峰认为,劳动是崇高的,我们应该敬畏劳动。任何文明都是由劳动者的辛勤劳作创造的,尊重劳动是敬畏劳动的具体表现,保护劳动价值是敬畏劳动的重要手段,要保护劳动价值的创造力和可持续性。尊重劳动、敬畏劳动,既要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又要通过劳动模范来展现敬畏劳动、热爱劳动、崇尚劳动的精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长刘向兵表示,“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是积极劳动态度的精神要义,“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是优良劳动品德的时代表达,“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是良好劳动习惯的精神动力,劳动模范的卓越业绩是劳动知识技能的价值彰显。

  新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提出了新要求。刘向兵提出,在新时代发扬劳模精神,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将劳模精神融入劳动教育全过程;要拓宽劳动模范进校园的广度和宽度,增加劳动模范进校园的深度和厚度;要科学把握“课内与课外、学校与社会、理论与实践”三种关系,以学生为主体,将劳动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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