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财税法教学改革新路径
2019年04月24日 09: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4月24日第1680期 作者:记者赵徐州

  本报沈阳4月22日电 (记者赵徐州)4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新时代财税法治研究院承办的第十六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高端论坛在沈阳举行。与会学者围绕“新时代与新使命:财税法学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展开深入探讨。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财税法学是新兴交叉学科,与部门法学同构而又互补。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税收法定原则,持续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财税法治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突破口,财税法学的教学改革也成为该学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

  刘剑文认为,法学课程体系改革是法学教育改革的“牛鼻子”。优化法学课程体系、推进法学课程体系改革是法学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改革的“发动机”,课程体系的结构性改革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基础。因此,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课程体系的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建设的改革思路,毫不动摇地坚持以课程体系的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推进法学教育综合改革的改革路径。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任际通过研究发现,我国财税法学科还存在课程普及率低、高端科研人才紧缺、统编教材供给不足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发展我国财税法学科的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刘远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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