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数字经济时代的征税模式
2018年12月03日 09: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2月3日第1587期 作者:记者唐红丽 实习记者孙美娟

  本报讯 (记者唐红丽 实习记者孙美娟)12月1日,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新时代财税法治研究院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暨大数据时代税收征管法修改之前瞻研讨会在京召开,与会学者围绕“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的特征与趋势”“数字经济时代税收征管模式创新”“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的制度完善与纳税人权利救济”等主题进行研讨。

  大数据技术和思维改变了传统经济模式,引领经济发展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中国税务学会学委会副秘书长焦瑞进认为,在新经济环境下,出台任何一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必须配套考虑社会协同治理问题。在税收法治领域,要认识到数字经济的时代特征,在数字经济要素重新布局定位中找准自身角色,了解其他部门在各业务环节中的作用。

  构建科学的财税法体系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滕祥志表示,新近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实现了从分类所得税制走向分类与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引入反避税条款,为个人所得税法领域的反避税提供实定法依据,填补了个人所得税法的制度漏洞。但是,个人所得税法还应进一步从立法原理、立法原则和立法技术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责任编辑:崔岑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