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陈:一带一路智库网络建设——理论与实践
2018年11月22日 08:3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1月22日第1580期 作者:沈陈

  总体来看,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智库为中心的“一带一路”智库网络大体成型。但鉴于各网络仍处于初创时期,网络内部和网络之间存在信息重复率高、潜在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需要在资源开发、结构优化、功能区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智库网络,又称智库联盟,是指多个智库之间形成的互动关系的总和。“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智库合作成为民心相通的先行者,发挥着知识生产、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等作用。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进一步提出“要发挥智库作用,建设好智库联盟和合作网络”。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从“大写意”到“工笔画”,相关智库网络的线条也将勾勒得更为细致和多样。

  智库网络的理论形态

  智库网络既不是相互孤立的智库的加总,也不是具有严格边界和秩序的智库集团,而是一种介于原子化和整体化之间的组织形式。在分析智库网络时,不仅需要关注智库本身具有的资源和能力,还要关注网络结构的设计,以及这种结构设计对智库网络功能产生的影响。具体来说,智库网络需注重资源、结构和功能三个方面的构建。

  在资源方面,智库网络应重视知识生产、信息传递、资源整合等有形资源,还需关注智库网络及其成员的社会声誉、社会地位等无形资源。一般来说,智库网络的资源与智库的规模大小、成员数量、研究水平成正比例关系。智库网络的规模越大、成员越多、水平越高,意味着网络中的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储量越丰富,知识生产和共享越容易产生,越能够充分发挥网络的潜在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智库成员的同质化程度过高可能带来网络整体的资源浪费,因此在构建智库网络时,必须注意成员的多元互补。在专业领域上,应发挥智库各自的研究特长;在地域分布上,应推动不同地区的智库进行合作,打破地域限制;在智库背景上,应欢迎政府、企业、非营利机构等多种背景的智库参加,听取多方声音。总之,智库网络是基于各个智库的独特优势,促进资源优化,避免重复研究,推动网络整体与智库个体的利益共享。

  在结构方面,智库网络应关注智库成员之间的联系形式,包括网络整体结构、网络局部结构、成员位置等。从整体来看,参与成员越多、网络连接越密集,网络的关系度越强;反之则越弱。从成员个体来看,存在中心、边缘和结构洞三种位置。处于中心位置的成员,周围连接相对密集。处于边缘位置的成员,周围连接相对稀疏。结构洞则是一种非重复的结构关系,例如网络中的数个成员都只与成员A连接,那么A就是整个网络的结构洞。当与A单线连接的成员达到2个或2个以上时,那么这些成员围绕A构成了一个局部网络,A便处于局部网络的中心位置。智库网络的结构属性决定了信息和资源的共享程度。强关系网络容易产生信任、合作和稳定,智库间的信息传递较为容易,资源整合也相对简单。不过,强关系也会导致网络连接的冗余,产生信息重复率高等问题。弱关系网络多发生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智库之间,为不同知识结构的智库建立沟通桥梁。

  在功能方面,智库网络存在内部和外部两种形式。智库网络内部功能是指在多元互补的功能要素基础上,通过实体和虚拟的网络连接,实现智库成员间人员、信息和其他资源的流动共享。智库网络内部功能的评价标准包括网络的运行速率、频率,以及网络给智库成员带来的成本收益比较。智库网络外部功能是指其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手段,对政府、企业和社会大众产生的影响。根据现有研究,智库网络的外部功能可根据研究成果、传播平台、社会关注三个层面进行测量。智库网络的功能是由其资源和结构决定的,一般来说,智库网络的资源越丰富、结构越合理,那么智库网络的内部功能就会越健全,外部影响也越广泛。

  一带一路智库网络建设的主要实践

  智库和大学是“一带一路”智库网络建设的主体,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起的“丝路国际论坛”是在国际范围内构建“一带一路”智库网络的最早尝试。首届“丝路国际论坛”于2014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其后两届相继在西班牙马德里和波兰华沙召开。此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国际智库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和“16+1”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承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承办的世界大学智库联盟会议等也相继召开,并已初具规模。

  “一带一路”智库网络不仅包括综合性智库和大学,特定专业领域的智库交流也逐渐展开。2014年6月15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京举办了首届“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会上由“一带一路”沿线各国30多家科研机构的百余位科学家共同签字成立了“一带一路”国际科学家联盟。此外,在中医、媒体等领域也已发起建立以“一带一路”或“丝路”命名的合作机制。

  政府在智库网络建设中通常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其中中央部委牵头的有:在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由政协丝路规划研究中心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推动组建的“一带一路”产业金融国际联盟、国际产能合作行业联盟等;由外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由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指导的丝路国际产能合作领军论坛;由住建部、国务院参事室支持的“一带一路”土木工程国际论坛等。地方政府承办的影响较大的合作机制有:由天津、青岛、宁波、厦门、宝鸡、连云港六个城市发起的全国“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智库联盟;甘肃敦煌文博会旗下的丝绸之路文化交流论坛;在厦门、广州分别成立的海上丝绸之路发展研究中心和南方国际产能与技术合作中心等。

  从规模和结构来看,2015年4月由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牵头,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共同成立的“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属于较为完整的综合性网络,包含了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国内外智库和大学等多元主体。截至2018年,该联盟拥有国内理事单位137家,国际理事单位112家。按照各区域性智库的研究优势,“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初步确定六大经济走廊、 海上丝绸之路、 澜沧江—湄公河等区域的牵头单位及其分工,例如由兰州大学牵头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 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牵头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

  探索“智库+”模式是智库网络功能扩展的重要方式。通过智库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泛合作,有利于扩大国际影响力,深化与当地的产业和技术合作,并增进共识和民意基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智库网络建设已经不再局限于人员访问、书面交流,开始关注线上平台建设。国家信息中心设立的“一带一路”大数据综合服务门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与上海社会科学院联合开发的丝路信息网、北京国际和平文化基金会等机构共同推出的“一带一路”互联网创新平台等都是虚拟智库网络的典型代表。

  完善智库网络建设的可行路径

  总体来看,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智库为中心的“一带一路”智库网络大体成型。但鉴于各网络仍处于初创时期,网络内部和网络之间存在信息重复率高、潜在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需要在资源开发、结构优化、功能区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首先,要从更多元的层面发掘网络资源。在议题上,不应局限于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还应将环境、气候、体育、旅游、卫生等领域列入合作重点。在对接上,过去由于对发展中国家重视不足,国内的综合性智库更多关注欧美国家,而由国内的区域性或国别类智库对接发展中国家的综合性智库。这样做固然有利于发挥国内区域性或国别类智库的研究优势,但也造成在某些全球性问题上无法和发展中国家有效沟通,造成专业性不足和话语权缺失。在资金上,可借鉴发达国家智库的会员筹资模式,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参与,这既有助于缓解企业与智库网络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还可以为智库网络带来更加多元稳定的资金来源。

  其次,应促进智库网络的扁平化和增强连接度。由于互联网在信息传递、吸收、反馈、分享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可优先通过虚拟平台召开例行会议和活动,改变传统的层级传达模式,实现智库网络的扁平化和弹性化。尽管中心成员在网络构建的初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过于依赖中心成员的网络可能因中心成员的离开而陷入瘫痪。因此,从长远来看,通过向边缘成员扩大会议准入、增加联合研究、共同承担经费等方式,促进非中心成员之间的连接,有助于减少网络内部人员和知识的交流障碍,从而提升智库网络的稳定性。

  最后,在资源多元化和结构扁平化的基础上,塑造有功能区分的智库网络。智库网络可在资源统筹、政策分析、媒体对话、民间外交等方面进行分工,发挥各智库比较优势,减少因千篇一律的交往模式而导致信息重复和资源浪费。在内部功能实现有机统一的基础上,“一带一路”智库网络的知识生产、传播和影响将沿着分工路径展开,最终实现其外部功能的最大化。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责任编辑:刘远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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