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2018年10月08日 08: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0月8日第1547期 作者:记者吴楠

  本报南京9月30日电(记者吴楠)9月28—29日,由河海大学和江苏省水利厅共同主办的“2018(第六届)中国水生态大会”在南京举行。来自国内数十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近200位学者围绕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与会学者认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水生态文明建设仍面临很多挑战,有待进一步平衡开发与保护,构建河湖生态新格局。

  长江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提出,只有坚持不懈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具体而言,长江大保护应平衡整体推进和重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五大关系;从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供给、水环境达标、水生态健康、水景观优美、水文化浓厚、水经济发展、水管理智慧八个层次做好长江大保护的顶层设计;要按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客观要求,依据健康长江目标,制定长江保护与开发的规矩;要从加强水库群生态调度、科学协调江湖关系、综合整治水环境、统筹河湖岸线管理、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等方面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举措。

  针对海绵城市建设,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超表示,建设海绵城市要转变城建理念,制定政策法规,限制阻断自然渗透弃用雨洪行为;要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进程;要借鉴先进经验,探索符合国情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要建设示范城市,积累经验并推广至全国。

  河长制和湖长制是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制度创新。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长孙继昌表示,实行河长制和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深化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组织指导和制度建设,不断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引向深入,从有名到有实,从河长制到河长治,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进行系统治理。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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