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法学教育向职业化方向发展
2018年10月08日 08:5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0月8日第1547期 作者:本报记者 赵徐州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经历了从规模积累到质量提升的重大转变。新时代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如何进一步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法治中国建设基础,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对话能力的中国法学教育,成为学界关心的热点。近日,记者围绕相关话题采访了专家学者。

  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原院长季卫东提出,过去40年,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恢复阶段、转型阶段、升级阶段和内涵式发展阶段。在前三个阶段中,法学教育规模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扩张,是一种外延式的发展,第四阶段则是以提高质量为目标的发展阶段。

  季卫东认为,当今我国法学教育向职业化方向发展的趋势非常清晰。首先,以法律职业主义的形成和发展为方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际上成为法学院教育的指挥棒,法律职业人员的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其次,法学教育逐步与国际接轨。随着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全球规则体系的形成,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与中国经济改革动向密切相关。最后,通过利用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法学教育内容得到不断改进和丰富。

  季卫东表示,在未来的法学教育中,要做到意识形态与专业技能并重,德法兼修;要把握好学理性与实践性之间的关系,着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构建情理法多元化规范结构,处理好善与正的关系;要坚持正当程序原则与演绎推理规则。

  突出法学人才培养特色

  加强法学人才培养是不断推动我国法学教育向前发展的重要一环。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认为,要遵循“三位一体”模式,推进法学人才教育协同创新。不同学校或学院要考虑自身定位和特色,从而使全国法学教育各有特色。此外,在法学教育中,要将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有机结合起来,让实践导师的优质资源能够得到共享。同时,还要重视职业伦理课,实现养成式教育。

  落实“一带一路”倡议需要大量涉外法律人才。对此,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提出,当前法学教育界需要反思国际法教学存在的问题,诸如课堂教学设置的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实践教学的形式单一等。这些问题是由于教学技法缺乏创新、教学内容与相关学科缺乏联系导致的。因此,应进一步提高对国际法的认识,切实加强国际法师资建设,丰富国际法教学内容,增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改革国际法教材。

  针对法学教育改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提出,当前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需要法律人才的支撑,应该更加注重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在新形势下,要关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同时通过“双一流”建设,在学校层面上对法学教育改革给予更多支持。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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