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绿色发展持续进步
2018年06月29日 07:4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29日第1482期 作者:记者武勇 通讯员周伟

  本报广州6月27日电 (记者武勇 通讯员周伟)6月25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发布“广东智库论坛”系列成果《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中国省域绿色发展评价研究报告》和《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广东绿色发展评价研究报告》。报告由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和编制,课题组利用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绿色发展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2016年度全国31省市自治区和广东21地市进行了绿色发展指数评价。结果显示,广东、福建位居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的前两位;惠州、深圳、中山、东莞、广州位居基于广东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前五位。

  报告提出了一种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绿色发展评价方法,该方法借鉴环境经济学中经典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将地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纳入绿色发展的评价范畴,力图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中国省域绿色发展评价研究报告》显示,广东、福建位居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前两位,浙江、海南、吉林、陕西、北京、云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分列第三至十位。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大多数指标位居基准曲线之下,显示出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相关指标均优于历史同期,表明2016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大领域总体上持续进步。特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约束性污染物的强度排放量和人均排放量,均较历史同期有较大改善。

  《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广东绿色发展评价研究报告》显示,惠州、深圳、中山、东莞、广州等位居评价得分前五位,湛江、珠海、汕尾、佛山、汕头五个城市分别位居第六至十位。从主体功能区划来看,广东省优化发展区保持着较高的绿色发展水平,但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水平暂时落后,说明这些地区仍需要继续探索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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