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推动法学教育转型
2018年04月20日 07:4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4月20日第1435期 作者:记者赵璐 通讯员郭金石

  本报天津4月19日电 (记者赵璐 通讯员郭金石)日前,“新一代人工智能与法律规制”国际会议在天津大学举行。会上,天津大学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正式成立。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认为,在人工智能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人类与机器人的关系所引发的各种法律、政策和伦理问题紧迫地摆在我们面前。他结合案例概括了发展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十大风险,并具体阐述了应对风险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

  孙佑海表示,成立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以理性和积极态度应对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新挑战的重要措施。研究院以满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核心,积极参加国家的人工智能和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建设高水平的人工智能法律实验室,力争产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的法学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提出,新时代法律人面临着如何用大数据或人工智能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的问题。他以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为例,说明了人工智能在审讯中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节约人力,还可以有效降低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此外,他表示,各地法院正在进行智慧化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推广必将带来诉讼法制度的深刻变革。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实现少数民族语言的自动翻译,带来诉讼辅助人制度的变革。而互联网法院的建设正在冲击传统的庭审程序,要求法院在核实身份、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法庭调查、辩论和判决环节作出新的安排。

  天津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秦安认为,人工智能能提高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智慧法治能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应树立正确的网络空间安全人才观,做到战略清晰、技术领先、产业领先,在企业、政府、国际等多个层面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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