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诗词新韵在当代开出更绚丽的花
2018年03月19日 08: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3月19日第1413期 作者:

  全国政协委员、商务印书馆总经理 于殿利

  从历史上看,在一定时期内反映语音实际的韵书促进了文学乃至文化的繁荣,如《切韵》《中原音韵》对唐诗宋词以及元曲创作的促进。鉴于韵书在中华文化传承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建议尽快制定颁布以普通话语音为基础,立足现代、尊重传统、面向未来的新韵书,让诗词这一中华文化基因在当代开出更绚丽的花、结出更丰硕的果,更好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新韵标准制定的基础上,加快编纂出版“韵典”工具书,反映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的韵律标准与规范,体现中华诗词韵律文化的积累与传承。应以制定出台诗词新韵国家标准为契机,大力加强学校的诗词创作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学术研讨、诗词创作、诗词鉴赏等活动,用诗词新韵照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之路。

  (本报记者 陈静/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崔岑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