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
2018年03月19日 08: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3月19日第1413期 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 熊群力

  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确立了崭新的国家监察体制。在此基础上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监察法以法律的形式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成功实践经验总结上升为规范科学的法律制度,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监察法的制定和实施,将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定监察法,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也是实现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的需要,更是党心民心所向。

  (本报记者 陆航/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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