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2018年02月23日 07:5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2月23日第1397期 作者:本报记者 夏立

  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前提,也是国家治理的最基本目标。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国家安全观日臻成熟

  随着国内外安全形势的变化,我国传统的国家安全体制急需改革。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2014年1月24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正式成立。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并系统论述了包含11种安全的国家安全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条基本方略之一,并提出“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等一系列战略安排。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战略性总体布局基本形成,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熊光清表示,中国的国家安全观虽然保持着比较强的延续性,但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特点。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20世纪70年代末,是以军事安全为核心的国家安全观;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是以综合安全为核心的国家安全观;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之前,形成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内容的新国家安全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标志着中国国家安全观的日臻成熟和完善。

  国防大学教授高民政认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安全威胁认知、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战略布局等三方面,与传统安全观相比体现出一定的差别。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国家安全环境新变化的必然要求,是由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所决定的。高民政表示,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治国理政离不开对国家安全的全面总结,也离不开对国家安全环境新变化的前瞻性认知。浙江大学非传统安全与和平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马尧认为,多样的安全威胁必须以多样的手段来应对,而多样的手段需要一个领导机制从中进行统筹协调,提高效率、明确责任。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刘跃进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初步健全了国家安全体制机制,但依然存在短板。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2014年以来,《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陆续颁布,我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熊光清表示,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以来,中国国家安全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重构,加强了顶层设计、战略谋划和制度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就。除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强化总体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体制、加强总体国家安全体系的法治建设以外,还加强了对涉及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的防护能力,特别是在国际安全、网络安全等一些安全问题尖锐和突出的领域,近年来的力度明显加强。

  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应“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政治安全就是政权安全,政权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和最高层次。政治安全的标准,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不动摇,就是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绝对巩固。

  高民政认为,在总体国家安全体系中,亟须加强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建设。政治安全是根本,文化安全是保障。文化安全集中体现在意识形态领域,需要不断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增强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并不断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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