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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08: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2月27日第1361期 作者:

多举措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本报南京12月24日电  (记者吴楠)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12月23日,在南京大学举行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十一届学术大会·学术聚焦专场上,来自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近40位专家围绕“社会治理创新与政府改革”这一主题展开研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社会治理实践和理论创新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部署,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桑玉成认为,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有两个特征:一是党法联动,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既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提升党治国理政的直接作为和实际成果,又要求所有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执行党章,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二是优势与强势并重,党的领导的优势是集中力量办好事,这一优势又要通过强势加以凸显。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关键是解决‘建立什么样的政府’的问题。通过转变职能和创新机制,建立服务型政府,有助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张康之认为,建立服务型政府,首先要求政府从控制导向转向服务导向;其次要探索如何通过制度安排、社会治理方式改进将社会公正落到实处;最后要在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并存的条件下,思考各主体间的信任合作关系,建构服务型政府的良好生态。

  大数据可以以低成本的方式为社会治理发挥辅助作用。围绕“利用大数据助力微观层面的社会治理”这一议题,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陈云松提出,大数据虽能帮助人们洞察社会变迁历史,但仍需要透过现象分析其背后的机制和机理。尤其对于基层政府,利用好大数据,可以在投入较少的前提下对社会治理起到良好作用。

  此次会议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承办。

 

促进城市协调有机生长

  本报苏州12月24日电  (记者王广禄)城市更新是国际城市规划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课题。第八届长三角地区城乡规划研讨会于12月23日在苏州举行,300余位城乡规划管理、从业和研究者与会,围绕“面向新时代的城市有机更新”这一主题展开研讨交流。

  与会学者认为,城市更新的总目标是促进城市的协调有机生长,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空间治理需要新方法,城市更新需要新模式,有机更新能够有效推动城市功能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合理的发展。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阳建强提出,经过30多年的快速推进,我国城镇化速度已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在未来的5—1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将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发展阶段。在严格管理城市增长边界、注重城市内涵发展、提升城市品质、促进产业转型的趋势下,我国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日益受到关注。他认为,城市更新工作是综合性、全局性、政策性、战略性、社会性的,要纳入城市长期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在目标上,要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城市文明,推动社会经济事业更长远、更综合地发展。

  “我国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在城市更新方式上实现转型,要更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伍江表示,城市更新已成为新时代城乡规划的热点,有机更新具有丰富内涵,是城市更新的新途径。学术理论界是城乡规划事业的思想源头,要理论结合实践,为中国城市的有机更新提供思想资源,为世界城市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此次研讨会由上海、浙江、江苏三地城市规划学会主办,苏州科技大学承办。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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