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提高社会治理精准性
2017年11月17日 09: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1月17日第1333期 作者:记者张帆 查建国

  本报上海11月16日电  (记者张帆  查建国)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社会协同治理转变。在此背景下,11月12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五届学术年会法律实务专场“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与应用”在沪召开。

  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方士雄表示,社会治理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当今世界,大数据正在深刻改变甚至重构着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应用大数据可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丁灏表示,大数据已经成为构建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技术手段。上海要提高大数据应用能力,利用好大数据和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精确性,增强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推进智慧城市与智慧政府建设。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何渊认为,在数据权领域,公法视角不可或缺,公法的解决方案也很重要。所以必须认真面对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多元动态方式,全方位定位数据权。关于大数据的使用,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刚宏表示应注意三个相关问题,一是数据使用的目的性,二是从制度上规范政府使用边界,三是以法律思维规范、分析算法的科学性。

  此次会议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法学会主办,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大数据社会应用研究会承办,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等单位协办。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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