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当代法治中国蓝图
2017年06月30日 07: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6月30日第1238期 作者:本报记者 张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果丰硕。展望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站上新起点,踏上新征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被正式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被重点强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广纳法治箴言、广聚法治精思、广辟法治路径,绘制出当代法治中国蓝图。

  2015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纵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可以清晰地看到,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正在对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设计和全面制度安排,致力于建立一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十八大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了傲人的成绩。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我国法律体系正逐步完善。《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九)》《反恐怖主义法》《慈善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一部部适应时代需求的法律应运而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前提。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总则》,更是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一座里程碑。

  立法为民,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全面铺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正快速推进,证据裁判规则全面贯彻,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不断健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优越性逐步显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直指司法难点、痛点,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所带来的公平正义。

  执法为公,用法治编织反腐法网。“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表述点出了中央反腐的法治化方向和路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出台,为制度层面筑牢反腐“堤坝”作出有益探索,更标注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亮点。

  循法而治,“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承诺感召人心。健全重大扶贫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法律救济途径;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打通扶贫资金到达贫困户的“最后一公里”……脱贫攻坚工作留下深深的法治足印,践行着“言必信、行必果”的铿锵誓言。

  正如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所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只有如此才能确保依法治国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厉行法治,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序推进国家与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只有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进入关键阶段,如何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时代课题。

  “改革要于法有据”,“坚持依宪治国”,“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使依法治国造福人民”,“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这五年,中国共产党人一路走来、一路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驶上“快车道”。

  2015年亚非法律协商组织第54届年会纪念万隆会议60周年特别会议在京召开;2016年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华设立;2016年中俄联合发表《中俄关于促进国际法的声明》,这是中俄携手共促国际法治进步的一次重要实践,不仅在两国历史上尚属首次,在国际关系中也是一次创新。中国正以更加积极自信的姿态,站上世界法治舞台。

  据统计,仅2016年我国先后与奥地利、比利时等国家就13项司法协助类条约进行谈判,完成13项条约签署工作。完成中国和塔吉克斯坦引渡条约、中国和马来西亚刑协条约及中国和斯里兰卡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批准程序。完成中国和伊朗引渡条约、移管被判刑人条约互换批准书工作。

  回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孙佑海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和客观规律,符合中国现实国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人民意愿的真实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探索中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的精华浓缩;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走向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决不动摇。

  畅想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宝刚认为,应当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的领导,进一步将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加强党规与国法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协调衔接。要不断通过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来勾画和促进依法治国蓝图的实现。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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